2021年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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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黄标车的法律规定
  2. 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账务处理
  3. 国家以旧换新政策时间
  4. 汽车“以旧换新”政策与环保车补贴3000政策能否重复享受?

为什么要提前报废汽车?

那些都是骗人的玩意儿!

请问你是什么车,我给你估个价。如果不是面包车,一般车的价格都在他所以补贴价格之上。3000—6000元骗小孩呢!如果是四川的愿意报废,那个价格不如直接卖给我!我会感谢你很久的!去你们当地问问,你的车卖多少!3000—6000元,没手续的车还不了那个价呢!别上当了!面包给你3000元还要有手续,有手续的12年内的,面包怎么也得卖个4000—5000吧!

2021年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2009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补贴范围——

针对使用8—12年内的客货车

不包括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

在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期间,凡将符合有关条件的老旧汽车、“黄标车”交售给依法设立的指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并换购新车的车主可享受3000—6000元不等的补贴。

黄标车的法律规定

以旧换新,四川去年和今年,共发布了两次政策,你看看哇,看看你属于哪一种的哈。。。 最好就是利用第二次政策发布后的方法来买车~ 《四川省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已经出台。根据方案,在2009年6月1日~2010年5月31日,将符合规定的老旧汽车、“黄标车”交售给依法设立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并换购新车的,可享受补贴3000~6000元。对换购新车的类型、型号、品牌均无限制。 方案规定,补贴范围包括提前报废老旧汽车和提前报废“黄标车”两大类车辆并换购新车的。提前报废的老旧汽车是指使用不到8年的老旧微型载货车和中型出租载客车,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轻型载货车和中型载客车。  提前报废的“黄标车”是指与《汽车报废标准规定使用年限表》规定的年限相比,提前报废的各类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Ι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  方案明确,四川省提前报废老旧汽车的补贴标准是: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6000元;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5000元;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4000元;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5000元。  提前报废的“黄标车”补贴标准是: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6000元;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5000元;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4000元;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5000元;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4000元;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3000元;轿车、重型载货车、大型载客车、矿山作业车以及其他专门作业车,每辆补贴6000元。 以旧换新补贴与购置税减征可同时享受 汽车以旧换新再出利好政策,继去年年底财政部、商务部下发上调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通知后,昨天,商务部网站又挂出公告,两部委再度联合印发《关于允许汽车以旧换新补贴与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同时享受的通知》,明确从2010年1月1日起,允许符合条件的车主同时享受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和1.6升及以下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 根据此前《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中的规定,提前报废“黄标车”并换购新车,新车已享受1.6升及以下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政策的,不再享受补贴。而根据昨天发布的新规,即符合有关条件的车主可同时享受汽车以旧换新补贴与1.6升及以下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按7.5%征收的政策。 “这可能会撬动车市。两政策迭加后,直接利好排量1.6升的乘用车,尤其是自主品牌汽车或合资品牌的低端汽车”。一位从事以旧换新工作的汽车企业人士表示,此外,原二手车市场售价低于2.2万元的车,也将成为受益者。 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果现在车主提 前报废自己的“黄标车”,并换购一辆价值10万元的1.6升及以下的乘用新车,根据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车主将获得5000-18000元的补贴,同时根据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购置税从10%下降到7.5%,节省了2137元购置税。也就是说现在车主省钱下限为7137元,最高可省20137元。 如果按照市场上1.6升及以下的乘用车平均价格15万元计算,购置税减征额度将达到3205元,车主换购新车则可以省钱下限为8205元,上限为21205元。 昨天新政出台后,有业内人士称,按照上限,被一网打尽的旧车(前提是报废旧车换成1.6升及以下乘用车)将是夏利、国产的一些轿车、老普桑(车龄7年至8年,部分地区可能是10年)。“这些是目前二手车市场的主力车型,其二手市场的售价基本上为2.2万元左右”,该人士称,考虑到二手车出售的诸多手续及各种费用,2010年原车主确实不如去享受“以旧换新+1.6升及以下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按7.5%征收”的优惠。

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账务处理

2009年7月财政部会同商务部、中宣部、发展改革委等10部委联合印发了《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就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范围及标准、申请流程、补贴资金审核、监督管理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

实施时间: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

《实施办法》将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时间确定为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凡在此期间将符合有关条件的老旧汽车、“黄标车”交售给依法设立的指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并换购新车的车主可享受补贴。

补贴车型:报废老旧汽车和“黄标车”

按照上述要求,(1)报废使用不到8年的老旧微型载货车和中型出租载客车;(2)使用不到 12年的老旧中、轻型载货车和中型载客车(不含出租车);(3)与国家现行报废规定年限相比,提前报废的各类“黄标车”并换购新车,可以享受补贴。

补贴限制:不含三轮与低速货车

需要说明的是,报废车辆与新车的车主必须为同一单位或个人;报废与换购的车辆均不含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对换购新车的类型、型号、品牌均无限制,但提前报废“黄标车”并换购新车的,新车已享受了1.6升及以下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政策的,不再享受以旧换新补贴。

补贴条件:每车只享受一种补贴

报废车辆同时符合《实施办法》和财政部、商务部2009年第20号公告规定的多个补贴条件的,只能享受一种补贴。中国部分大中城市对“黄标车”报废更新有一定资金补贴,如中央补贴政策与地方补贴政策共同使用,效果会更加明显,因此,为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引导老旧汽车、“黄标车”提前报废,明确各地出台的相关政策应与汽车以旧换新政策一并执行。

手续办理:车主可在专门窗口一次性办理

为确保资金发放的安全、及时和便利,借鉴北京市淘汰“黄标车”设立联合服务窗口的经验,实施办法规定,市(州)和有条件的县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财政、环保部门设立汽车以旧换新联合服务窗口,办理补贴资金申请,方便车主一次性办理资金申领手续。

证明需求:车主需提供8类材料

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应提供以下材料:(1)《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申请表》(可在联合服务窗口领取,也可从商务部网站下载);(2)《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3)《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新车购车***原件及复印件;(5)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7)有效***明原件及复印件;(8)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基本账户***证复印件。

何时领钱:2009年8月10日至2010年6月30日

拟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的车主应在2009年8月10日至2010年6月30日间,持上述材料到报废车辆车籍所在地市(州)、县汽车以旧换新联合服务窗口申请补贴资金,经商务、环保、财政部门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由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车主指定账户上。车主逾期提出补贴资金申请的,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国家以旧换新政策时间

新华网快讯:财政部、商务部日前下发通知,将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由3000元至6000元调整到5000元至18000元。 财政部商务部下发通知提高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  据商务部网站报道:为完善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提高政策吸引力,根据常务会议精神,近日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建[2009]995号),明确了调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的具体事项。  《通知》明确,符合《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的通知》(财建[2009]333号),提前报废老旧汽车、“黄标车”并换购新车的,补贴标准由3000-6000元调整到5000-18000元。其中,重、中、轻、微型载货车的补贴标准分别调整为18000元、13000元、9000元、6000元;大、中、小、微型载客车分别调整为18000元、11000元、7000元、5000元;1.35升及以上、1-1.35升、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分别调整为18000元、10000元、6000元。同时,将车辆使用年计算的终止日期调整为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日期。  《通知》要求,对已经按原补贴标准发放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的,各地商务主管、环保、财政部门应按有关程序进行确认,并依据新标准向车主补发差额部分的补贴资金。对已经按财政部商务部公告2009年第20号规定享受补贴的,如符合汽车以旧换新条件,或车主补充相关材料后符合汽车以旧换新条件,也应由上述部门确认后补发补贴资金。  《通知》强调,商务主管部门要引导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做到车辆收购价格公开透明,不变相压价。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应如实填报报废车辆型号、轿车排量等有关信息。对不履行填报义务或不如实填报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商务主管部门可依据《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汽车“以旧换新”政策与环保车补贴3000政策能否重复享受?

题主是否想询问:“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时间吗?”,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网查询得知,《实施办法》将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时间确定为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凡在此期间将符合有关条件的老旧汽车、“黄标车”交售给依法设立的指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并换购新车的车主可享受补贴。按照上述要求,报废使用不到8年的老旧微型载货车和中型出租载客车,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轻型载货车和中型载客车,以及与国家现行报废规定年限相比,提前报废各类“黄标车”并换购新车,可以享受补贴。“黄标车”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需要说明的是,报废车辆与新车的车主必须为同一单位或个人;报废与换购的车辆均不含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对换购新车的类型、型号、品牌均无限制,但提前报废“黄标车”并换购新车的,新车已享受了1.6升及以下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政策的,不再享受以旧换新补贴。

报废车辆同时符合 《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的通知》(财建 [2009] 333号)和财政部商务部公告2009年第20号公告 (关于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范围及补贴标准)规定的多个补贴条件的,只能享受一种补贴。

标签: #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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