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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长期以来,中国近代教育学术领域里对教育思想的评价与他对中国近代教育开创性的杰出贡献是不相称的。本文从七个方面阐明是近代中国教育的主要贡献:成功地推动废除八股及鼓吹教育救国;倡导成立各类学校;首先提供近代学制的蓝本;首倡教育当定宗旨;系统设计了近代学校管理制度;编译近代教材及有关近代课程设置、教学目的、方法的提出,以及他杰出的教育思想及成就等,作出了划时代的贡献。

截至目前为止,在中国教育学术领域里对教育思想的评价与他对中国近代教育开创性的杰出贡献是不相称的。处于中国封建科举及八股文没落和近代教育亟待诞生的关键时刻。他在中举以前,深受八股旧教育的危害;中举以后,师从康有为,开始接受西方文化和新的教育内容,迅速成为旧教育的埋葬者和新式教育的积极倡导者,为近代中国教育的诞生作出了杰出的贡献。

一、成功地推动废除八股和鼓吹教育救国

甲汽车制造公司准备到发展中国家m-汽车企业将组装厂由甲国转移至乙国的主要目的是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明、清盛行八股文,形式僵硬,内容陈腐,成为束缚知识分子思想和普及人民教育的桎梏,成为维护封建政体的基础,是封建文化的代表及核心。19世纪下半期,随着西方民(和谐啊和谐)主自由主义思想的传入及知识分子思想的逐步解放,八股文成为阻碍社会前进的巨大阻力。在戊戌维新以前,早已有王韬等提出废“帖括”八股之制及兴办西式学校之事,但没有形成气候。戊戌维新运动开始后,废八股成为维新变法的第一突破口。

1898年4月13日,康有为上书《请废八股试帖楷法试士改用策论折》说:“今变法之道万千,而莫急于得人才,得才之道多端而莫先于改科举。今学校未成,科举之法,未能骤变,则莫先于废八股矣。”[1]上书以后,皇帝“交总署议而未行。”2可见阻力之大。在康有为的授意下,于5月中旬乃发动当时在京应试的举人一百多人,联合《公车上书请变通科举折》上书都察院,严正指出,中外通商之后,八股文已成害人之学的政策,当今民族危亡岌岌之际,强烈要求皇上“特下明诏”“以雷霆万钧之力,转移天下之权,”“将下科乡会试及此后岁科试停止八股帖试,”改试兵农工商内政外交等策论,“以育人才而御外侮。”3。

废八股之事成为当时改革与反改革的焦点,斗争十分激烈,不仅守旧大臣刚毅、许应骙等人誓死反对,而且受到许多以八股为惟一晋升之途的知识分子的不理解乃至仇恨,欲杀康有为而后快。由于阻力重重,光绪一时拿不定主意,为废八股事,特于6月20日赴颐和园向太后请旨。6月23日,光绪诏命自下科始,乡会试及童生岁科向用四书文者,改试策论。

废除八股改试策论摧毁了封建主义赖以生存的基础,是我国思想文化领域和政治领域里的一场大革命,使我国政治上、思想上得到一次大解放,并为我国近代学校制度的迅速诞生创造了条件。

如果说康有为是号召废除八股的主帅,发动一百多举人上书要求废八股,造成巨大的群众运动的声势,成为促使迅速废除八股的主力军。

1895年反对《马关条约》的“公车上书”失败以后,在民族危亡的关键时刻,决心放弃奔竞仕途,怀着强烈的爱国热情,全身心地投入鼓吹教育救国。他考察“泰西治国之道富强之原”,皆在于学校之兴盛及注重人才之培养。他清楚地看到,日本明治维新以后迅速走向富强。其主要原因在大力发展教育和培养了人才。他又研究了中国“讲求洋务三十年,不一而足,然屡见败衄,莫克拯救”之教训后得出结论说,皆由于学校不兴,未能培养出自已的各项专家。因此,从长远计议,必须兴学校培养自已的人才。所以,指出:“吾今一言以蔽之:变法之本在育人才,人才之兴在开学校,学校之立在变科举,而一切要其大成,在变官制。”

当时有人一面称赞关于人才战略的高论,一面又提出质疑说,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今中国内忧外患,骤行改革,“然兹事体大,”必须要众多人才,方能济事。在短期内又哪里有这么多人才呢?认为,非中流柢柱而不能力挽狂澜,庸医不能治病。因此,精于业务的人才是必需的。他提醒人们注意日本经验,“岂不闻东海之滨,区区三岛,外受劫盟,内逼藩镇,崎岖多难,濒于灭亡。而转圜之间,化弱为强,”岂不是大兴学校培养人才的结果吗?因此,那种怀疑培养人才缓不济事的想法是多余的。而且,坚定的认为,“有非常之才,则足以济非常之变。”4如果没有非常之才,则一切“非常之变”难以成功。他还说:“人才之多寡”,是衡量“国势强弱”的标准。5

勇于冲破封建旧教育的藩篱,把教育兴国人才培养放在战略地位,表现出他高瞻远瞩的政治思想家科学谋略的杰出见解。将“人才”列为“非常之变”的必要条件具有广泛而深远的意义。

二、倡导成立各类学校

废除了八股应试教育,也削弱了旧式熟学、学舍、书院的地位,必须迅速倡导成立新式学校,因此,“开学校”成为推行人才战略思想的首要环节。自19世纪90年代始,中国高层社会人士张之洞、陈宝箴、盛宣怀、康有为等都上奏朝廷兴学,但都限于局部区域或个别学堂的设立,而则全面系统地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立。

早在1896年,发表《变法通议》系列文章约60篇,大部分讲的是兴学校育人才。他慧眼观世界,指出近百年竞争,“胜败之原由力而趋于智,”在智力而不在腕力,“故言自强于今日,以开民智为第一义,”“智恶乎开?开于学。”“亡而存之,废而举之,愚而智之,弱而强之,条理万端,皆归于学校。”根据西方学校理论,“西人之法,行中国之意,”结合中国实际,将学校分为“教”、“政”、“艺”三大类,18个子目,分别为:学堂、科举、师范、专门(专科)、幼学、藏书(图书馆)、纂书(编教材)、译书(编译外国教材)、文字、藏器(仪器)、报馆、学会、教会、游学(留学)、义熟、训废疾(残疾人学校)、训罪人(劳教学校)等,并对各系列学校都拟有章程。自此,他将中国的学校体系、修业年限、课程设置等,都粗略地列举出来了。6

当时,他还在《论学会》一文别强调成立各种学会,将农工商学兵各行各业组织起来进行学习,提高人民的知识。“学会之才不可胜用也,以雪仇耻,何耻不雪;以修庶政,何政不成”。这应该是20世纪2-30年代平民教育、乡村教育的嚆矢。

与发表《变法通议》的同时,通过妻兄李端棻在中国首倡成立京师大学堂及地方各级学堂。1896年6月12日在代内阁大学士、刑部侍郎李端棻起草《奏请推广学校折》中,首先指出洋务学堂的五大缺点:如“徒习西语西文,而于治国之道富强之原,一切要害,多未肄及;”“学业不分斋院,生徒不重专门,”学校少而不成系统等。奏请“自京师及各府州县皆设小学堂,京师设大学堂,”并建议创设藏书楼、仪器院、译书局、报馆、派遣游历等项。7据的亲密朋友罗敦曧在《京师大学堂成立记》中说:李端棻《请推广学堂折》是代拟的。8从该折的内容看,确为《学校总论》的一部分。

还特别重视师范学堂、女学堂及政治学院的首倡和建立。他说,“欲革旧习,兴智学,必以立师范学堂为第一义,”因为师范学堂为群学之基础,并应择优等生充为学员。师范学堂附设小学堂,以师范学生任小学老师。三年以后,小学生可升为中学生,而小学教习中之优秀者,可升为中学之教习等。9如此,中国之教育方能逐步发展。

在批判轻视妇女的种种谬论之后,将女学的重要性提高到极重要的地位。他说,妇女占国家人口之半,“推天下积弱之本,则必自妇人不学始。”因为人生之成长“立志立身”在十岁前已初有所知,“正人心,广人才”“必自蒙教始,蒙养之本,必自母教始。母教之本,必自妇教始。故妇学实天下存亡强弱之大原。”同时,他从妇女就业及男女平权等几个方面说明女教的重要性。“女教最盛者,其国最强。”10他认为 ,妇女的解放和妇教的发展是促使国富民强的根本环节和重要标志。18年11月在《时务报》上发出中国第一个《倡设女学堂启》,与上海知名富商经元善联合创办上海经正女校——中国第一所女校,亲自参与筹办并为该校制订办学章程。11于1898年5月正式开学。

1902年,还首倡加强基础教育及小学义务教育。他说“各国小学,皆行义务教育,”“今中国不欲兴学则已,苟欲兴学,则必以政(和谐啊和谐)府之力强行小学制度始。”“义务教育者何?”凡及龄儿童“不可逃之谓也,”“及年不学,罪及父母。”倡议市镇村落必设小学一所。并对创办小学提出了几顶具体建议:(甲)凡小学者,大率由国家监督,每省设视学官一、二员;(乙)在地方税中设学校税,为创设学校及维持学校之用;(丙)每区设教育会议,由本地居民公举教育议员组成,管理学校;(丁)国家速定小学章程。小学教科书必须“依国家所订科目”,无论官纂私纂均可;(戊)小学校皆收学费,但必须极廉,由国家统一规定,家庭贫困及学业优等者可免收。12

考察泰西诸国“变法则独先学校,学校则独先政治,”日本效之,“所以不30年而崛起于东瀛也。”131896年,去武昌,建议两湖总督张之洞“易两湖书院专课政治”,设政治之院,“以六经诸子为经,而以西人公理公法之书辅之,以求治天下之道。”14同时,梁又致书浙江专管学堂的林迪臣太守,希望“浙中学堂宜仿此意。”学校应以“政学为主义,以艺学为附庸,”“政学用之较广,艺学用之较狭。使其国有艺才而无政才也,则绝技虽多,执政者不知所以用之,其终也必为他人所用。”15这样,又成为在中国倡设政治学院或系统开设政治课的第一人。

自从推动李端棻《奏请推广学校折》,直接引起朝廷的特别关注,该上书两个月后,即1896年8月16日,总理衙门议复“奉旨依议”,“命推广学校,肄习实学。”8月21日,孙家鼐议筹复办京师大学堂办法六项。从此以后,京师大学堂进入筹办阶段,1898年秋,京师大学堂开始招生,并于京师五城添设小学堂。从此,新式学堂开始兴起。

三、首先提供近代学制的蓝本

洋务时期的学堂仍是一种单一制一揽子的实用技术学堂 。中法战争以后,郑观应在《考试》、《学校》等文章里,已介绍泰西学校分“初学”、“中学”、“上学”三个等级。,1895年盛宣怀在《拟设天津中西学堂章程禀》提到二等学堂 头等学堂、选派出洋等,逐级选优上升,不能躐等之语。16二等学堂招收上海、香港等地小学3--6年级肄业已13—15岁学生入学,修业四年,然后依次升入头等学堂,修业四年,相当大学毕业。这是近代学制的萌芽,但没系统化。

1896年,发表《学校总论》等系列文章,根据西人所著《德国学校》、《七国新学备要》、《文学兴国策》等书,分别讲到普通大、中、小学,农、工、商、医、实业等专科学校、师范学校、女子学校、残疾人学校、劳动教养学校等类及各校修业年限等,提出了学制的设想。1898年6-7月,康有为在《请开学校折》里提出,“远法德国,近日本,以定学制,乞下明诏”。变法失败后,又遭八国联军之乱,兴学一度低潮。1902年5月22日,在《新民丛报》上发表《教育政策私议》一文中,总结了自戊戌以来四年间之教育状况,他说,“今日为中国前途计,莫亟于教育,”这是朝野的共识,“然而此议之兴,既已两年,而教育之实,至今不举”,京师大学堂之成立及“各省大学堂之亦纷纷起”,而“小学中学至今未见施设”,“求学譬如登楼,不经初级,而欲飞升绝顶,未有不中途挫跌者。”因此,今日中国“苟欲兴学,则必自以政(和谐啊和谐)府干涉之力强行小学制度始”。为了全面推广学校,他根据日本教育次第列举了一个“教育制度表”。(原为竖表,今改为文字说明)

普通学制:大学院(自由研究不拘年限)——本科3—4年,分文科、实科两类。文科有文科大学、法科大学、医科大学。实科有理科大学、工科大学、农科大学、商科大学。——中学校8年。小学校8年义务教育——幼稚园2年。

师范学制:师范大学4年,——高等师范学校4年,——寻常师范学校8年。

专门教育制度(由小学升入,4—5年制):政治法律学校,陆海军学校,美术学校,师范学校,各种高等实业学校,各种简易实业学校。

强调学生必须按一定之年龄依学校之等级逐级上升,尤其不可“放弃中学之程度,”但当务之急,在发展小学。争取在十年之内“举国之小学,犹如星辰也”。

所列之“教育制度表”第一次将西方各级各类学校系列介绍给中国,其目的在于供当局“任兹事者之择”,17为中国近代学制提供了实际的蓝本。。

四、系统设计了近代学校管理制度

在《学校总论》里说,他曾拟定许多学校章程。现在能查到的只有三个具有代表意义的章程:(依发表时间先后介绍)

(一)、《女学堂章程》,18年12月4日发表于《时务报》。规定女学堂为私立,其宗旨为开民智、维护妇权为主,“义主平等”。最先将西方企业民(和谐啊和谐)主管理领导机制董事会引进学校,设内董事12人,皆以曾经捐款之妇女为之,轮流赴校稽查功课,并协助提调照料管束一切,不领薪水;外董事12人,亦以捐款之直系亲属担任,负责筹款,延聘教师提调,商定功课,稽查用度,不领薪水;另有董助10人,由郑观应、康有为、、张 謇等知名人士担任,“为局外竭力匡赞。”堂中提调及教员中西各半,堂中功课,中西文各半,,除算学、医学、师范等课外,还开法学课。学生学费仿西国章程减收,每月每生收银一元,膳在外,驻堂不计房费,以广教育。所有捐款由不缠足会代收,支出由女校中之会计司理。收支帐项由董事会监督,并在《时务报》上公布。首次在学校里建立财务收、支分管及董事会监督并将财务公开的科学管理机制。女校内董及教职员中除二名财务人员外,全部为女性,实行封闭管理,严别内外,不许学生外出亦不准男子闯入。校内设尊师牌位,除供先师神位外,另设女先董祠宇,以纪念有功之女先董。

(二)、湖南时务学堂章程:于18年11月赴湖南时务学堂任主讲席后,立即制定《湖南时务学堂学约》和《时务学堂功课详细章程》。关于后者出自谁手,熊希龄曾于18年7月15日《为时务学堂上陈宝箴书》中说:“学规章程,应读何书,应习何学,卓如初到时,即定有条目,送交各官各绅,互相传观,群以为可行,卓如乃照此教法,非龄一人所许也。”18可见,该章程由所订。

时务学堂教学管理经验是在万木草堂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其特色有 三::首先是强调学生立志、养心、读书、穷理、学以致用;第二是开设西方政治课。近代中国学校最先开设西方政治课的是康有为的“长兴学舍”,计政治学原理、万国政治沿革得失、政治实应用学、群学等。19在时务学堂开设万国公法、公法总论、公***通、公理学、英律全书、法国律例、日本刑律志、欧洲史略、万国史记等,大讲时事及爱国主义。20第三、还大讲为官必“为民”和首倡“兴民权”的学说,提倡自由、平等,促使学生思想的巨大解放,激发学生立志爱国、追求民(和谐啊和谐)主自由。

(三)、代拟《总理衙门筹议京师大学堂章程》(1898年7月3日):据周德昌考证说,1898年《京师大学堂章程》是当时“军机大臣和总理衙门把请来起草的”。21

《京师大学堂章程》分8章54节,主要内容为:

1、因为当时教育部及全国中小学堂尚未成立,京师大学堂兼寓中、小学堂,并范学堂皆归大学堂统辖,“兼容并包”。各学堂均分斑次,逐级上升,有功课书,由浅入深,学生循级而上。设编译局,负责编功课书。设藏书楼和仪器院。

2、关于学堂功课。“考东西各国,无论何等学校,断未有尽舍本国之学而能通他国之学者,亦未有绝不通本国之学而能通他国之学者。”应该“中学体也,西学用也。二者相需,缺一不可。”

3、所设功课,以“实事求是为主”,依泰西日本通行学校功课设置。

4、凡肄业者,每日必以6小时在讲堂,由教习督课,4小时归斋自习。不得缺课。不遵依者,即当屏出。依西例,用积分法,考试优等,刊布于众,以为楷模。

5、学生,凡愿入学者,均可“取结报名投到”。先作为附课生,一月后考核合格者为正取生,额定200人,备取生200人。正取生住校,依成绩等差分为6级,月给膏火费4-20两(白银)不等。备取生不住校,不给膏火。学生毕业后,仿科举制给以进士、举人、贡生等出身。大学毕业领有文凭者为进士,引见授官。成绩优异者,选派留学。

6、聘用教师原则。改变同文馆多以洋人为总教习的作法,必须聘用学贯中西之中国通人为总教习。不论官阶、年龄,务以得人为主。

7、管学大臣一人,以尚书、侍郎兼任,不另取俸录。

8、经费实行预决算制。教职员实行厚俸以自养,总教习、专门学分教习西人月薪300两。分教习、其他教习月薪50-200两不等。。一切工程及购书购器等费,皆由总办、提调经理,不得染一毫官场积习。

为近代学校设计的管理章程 ,包括行政管理、财务管理、人事及教职工、学生管理、课程设置、作息时间等等。无不具有中国近代教育管理开创性的特征,为近代学校的设置及管理制度的建立打下初步的基础。这些章程对此后清政(和谐啊和谐)府所订学堂章程也有重要影响,如1902年《钦定京师大学堂章程》第一章第四节“京师大学堂主持教育,宜合通国之精神脉胳而统筹之”等等,与1898年梁拟《京师大学堂章程》精神完全一致,仍将京师大学堂视为全国教育行政机关。

五、首倡教育当定宗旨

1901年停科举,改书院为大(专)学堂,各府设中学堂等,定学堂“选举”鼓励章程,凡由学堂毕业考试合格者,给以贡生、举人、进士等名称。这都是按1898年《京师大学堂章程》实施的。从此,国内新式学堂逐步发展起来。在新的形势下,学校如何发展应有明确的方针予以指导,这是首先关心的问题。1902年2月在《新民丛报》创刊号上发表《论教育当定宗旨》,总结了近期教育改革新进展后指出,“此实渐进文明”的表现,但应解决新教育的内容、任务及将来之目标是什么,这就提出教育宗旨的问题。他说,教育宗旨,是国民前进的响导。“宗旨一偏,其流弊中于人心,往往有数十年数百年而不能拯其失者。”因此说,制定正确的教育宗旨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什么是教育宗旨,指出,“开民智”,“育人才”,并非教育宗旨,因为“培汉奸之才”,“亦何尝非人才”。他在介绍分析了雅典、斯巴达、德、英、日等国教育宗旨及优缺点后指出,教育宗旨应根据各国国民特性及国家发展方向而定。“我国国民教育宗旨,究何在乎?曰:今日之世界民族主义世界也,凡一国之能立于天地,必有其固有特性”。这些特性受地理、历史、传统、思想、风俗等因素之影响。民族特性中有优点和弱点,应继承发扬优点,弃其弱点。同时要学习外国制订教育宗旨的长处。“要之,使其民备有人格(谓成为人之资格也,品行、知识、体力皆包于是),享有,能自动而非木偶,能自主而非傀儡,能自治而非土蛮,能自立而非附庸,为本国之民而非他国之民,为今之民而非陈古之民,为世界之民而非陬谷之民。此则普天下文明国教育宗旨之所同。”当时,中国究竟应该取什么教育宗旨,在该文里并未提出自已的意见。22

关于教育宗旨、方针的内容,早在1901年曾归纳“长兴学舍”教育方针的四个方面,即“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并概括为“德育、智育、体育”三个方面。总的教学原则是“重精神,贵德育。”对此,评价说,康有为的教育组织及思想,当西方教育制度未输入中国之前,“无所凭藉,自创之,其心力不亦伟乎!”23梁在时务学堂也贯彻了这些内容。1902年,梁在《论教育当定宗旨》发表后的三个月发表《教育政策私议》中提到“德、智、情、意”四育问题。又在《教育政策私议》的“教育期区分表”里对不同学龄段的学生,从“身体”、“知”、“情”、“意”、“自观力”五个方面分析其发生发展的不同特点24以便教师适时从实际出发进行教育。这是他对中国教育方针的一种崭新的构想。当时,外国人指中国人为“东亚病夫”,他在《新民说》系列文章里分析了中国国民具有“民溺懦柔”之种种弱点,提出改造国民性的必要,并培养中国人民具有“公德”、“私德”、‘“国家思想”、“尚武”(加强军国民教育)、“进取”、“进步”、“自尊”、“合群”、“自治”、“毅力”,养成管理国家政治能力的新国民,养成保障“国家之尊荣及公众之权利”而“凛然有介胄不可侵犯之色”的强悍民气。他强调指出,这是人类社会“优胜劣败之理”所决定的所必需的,也是当今抵御民族帝国主义的必备条件25。后来,又明确提出教育者的首要任务在教育人学做人,虽不识字,亦须“堂堂地做个人”,使受教育者成为智、仁、勇兼备的现代人26。这就是教育宗旨的全部内容,他要将“东亚病夫”改造成有道德有智识及民气强悍的新民。这为新中国关于“人”的建设问题提出了非常重要的战略目标。

1905年12月,清政(和谐啊和谐)府成立学部,次年3月27日,,学部奏请宣示教育宗旨为“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实五端为教育宗旨”27。这是清政(和谐啊和谐)府颁布的第一个教育宗旨,与设想的改造国民性格的精神虽有很大差距,其基本精神是相符的。

六、编译教材、课程设置、教学目的、方法等的首创

1、编译教材的创始人

18年5月,所辑《西政丛书》由慎记书庄承印出版,该书内容分史制、官制、学制、法制、公法、农政、工政、商政、兵政等8门32种,都是当时讨论西洋政事的切要之书。同年秋冬间,联合同志集股创办大同译书局于上海,“首译各种变法之书,及将变未变之际一切情形之书,以备今日取法;译学堂各种功课,以便诵读;译宪法书,以明立国之本;译章程书,以资办事之用;译商务书,以兴中国商学,挽回利权”。28

在所拟《京师大学堂章程》、《女学堂章程》、《时务学堂功课详细章程》及《论师范》、《论幼学》等文章中,都列有各类学校的详细的课程设置方案,从而成为我国近代学校课程设置的第一人。

当时,他显然已成为名副其实的课程设置及教材编译的专家。戊戌变法时期,1898年7月3日总理衙门奏请将京师大学堂翻译局与上海官书局并归统一领导,兼有译书及编印学校功课书的双重任务。29从此,就是在京师大学堂管学大臣领导下的译、编、印教材的最高行政长官,编辑中学功课书,颁之各省各学堂 。可见,又是近代教材编辑的创始人。他还是图书馆业及图书馆学的创始人。

2、关于教学方法和教学原则,也从多方面介绍西方教学方法和原则,并创造性地加以应用。

1896年以后发表的有关学校的论文,介绍了许多西方教学方法:(甲)、、提倡趣味教学法,教天文地理时可如“演戏法”、“如说鼓词”;在教其他课程时,可编写各种歌诀、编问答书等,如五洲万国名目歌、中国地名歌、劝学歌、爱国歌等,使学生在趣味中,易学易记。即使在对中学生、大学生的教学中,教师的首要任务在引发学生对所教学科的兴趣。(乙)、对幼儿功课百分制,“由家中教授者居72分,由同学熏习者居9分,由师长传授者不过19分耳。”他特别强调母教的教子方法,于“日用饮食,歌唱嬉戏,随机指点,因势利导,何在非学,何在非教。”反对鞭笞惩罚性教育,以“养廉远耻,无令自弃”。(丙)、在幼儿文字学习上,他说,中国字的结构有以声为主者或以形为主者,“以声为主者,先学字母后拼音;以形为主者,必先学独体而后合体。”(丁)、关于儿童的外语学习,他提出应先学“日用应酬,口头常语。” (戊)、关于儿童的数学学习,他说,“今亦令学童,自八岁以上即授之以心算,渐及笔算之加减乘除、通分小数”等,由浅入深。30

对中学以上程度学生的教学,继承“长兴学舍”的教学法,令学生各备札记本,每日记录读书心得、时事见闻及见解,定期交先生批阅,指明学习方向、激励学生爱国热情。说,这也是“自创”的学习方法之一,“皆不可不师其意也。”

后来,在教学法及教学改革方面有不少精辟的总结,如《作文教学法》、《为什么要注重叙事文字》、《东籍月旦》中论外语、、历史的学习,《书法指导》、,《中学国史教本改造案并目录》、还有著名的《新史学》、《中国历史研究法》、《研究文化史的几个重要问题》、,《治国学的两条大路》、《国学研究法三种》、《学问的趣味 》、《趣味教育与教育趣味》、自由讲座及辩论式学习方法等等,从幼儿教育至研究院教育,都从不同的角度,倡导崭新的科学的教学方法和研究方法。都具有倡导性的划时代的实际和学术上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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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做好渠道销售 渠道销售的方法 渠道,形象一点说,制造商是源头,产品从制造商那里到最终消费者手上的流通路线就是销售渠道。如制造商->省级经销产->地区或市级经销商->乡镇销售终端->直接消费者,各家公司和产品的通路不同。

渠道销售,就是用渠道作为销售形式的销售,主要指如何开发与选择经销商,经销商的日常管理,如何协助经销商进行市场推广,日常维护等,并能根据市场的变化提出对应的5P策略,有效激励经销商共同成长的销售过程,当然还要处理一些市场冲突的问题。

销售都有哪些?这个问题,唉,有很多种回答的方式,

如果依通路的形式基本分为渠道销售,大卖场销售,专卖店销售,连锁店销售

当然,还有依销售借助的工具和媒介,有的如网络销售,电话销售等

客户对象不同也分不同的销售,如大客户销售,顾问式销售等

推销,直销,行销,营销,销售,的概念都不相同的。建议你还是看一些书籍吧,不要处于这种混沌的状态。

不知以上是否可以回答你的问题。

什么是渠道销售

销售渠道是企业最重要的资产只之一,同时也是变数最大的资产。它是企业把产品向消费者转移的过程中所经过的路径。这个路径包括企业自己设立的销售机构、代理商、经销商、零售店等。对产品来说,它不对产品本身进行增殖,而是通过服务,增加产品的附加价值;对企业来说,销售渠道起到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商流的作用,完成厂家很难完成的任务。不同的行业、不同的产品、企业不同的规模和发展阶段,销售渠道的形态都不相同,决大多数销售渠道都要经过由经销商到零售店的这两个环节。为了满足零售店的需求,也为了自己的利润最大化,很少有经销商只代理一家的产品,而是有自己的产品组合。

这两年以北京国美、山东三联、南京苏宁为代表的超级终端浮出水面,甚至公开和工业企业叫板,一些家电企业要按照超级终端的定单来生产,这个是无法阻挡的历史潮流。虽然超级终端是企业关注的目标,但是在营销实战中,国内企业主要面临的还是经销商层面的问题。经销商不是只经销一家的产品,企业都想让经销商把资金、人员、网络等投向自己,扩大自己在当地的市场份额,增加自己的产品在当地的推动力。有些企业想用一些办法来掌控经销商,与经销商结合成战略联盟,共同发展,甚至有的企业与经销商结成合资公司。

我们知道经销商守着一方市场,有充足的社会关系,有健全的销售网络,有经过市场考验的销售队伍。他的短期利益是要赚钱,长期利益是要发展,目标和厂家的不尽相同。那么企业要靠什么手段来“掌控”经销商呢?下面的五种手段或许能给出您答案

一、远景掌控:

就象《第五项修炼》中所讲的,企业远景是企业***所要考虑的头等大事。一个没有远景的企业是没有灵魂的企业,是只会赚钱的企业,没有发展前途。虽然国内的经销商素质普遍偏低,没有自己的长远的规划是很正常的,但是对于厂家来讲一定要有自己的远景规划。因为每一个商家都要考虑自己上家的发展情况,市场机会是有限的,我主要做甲公司产品的经销,同时意味着我很可能放弃了乙同类产品的经销。如果几年以后甲公司出现了经营上的问题,而乙公司非常兴旺发达。那么这个经销商在选择上家的时候就付出了巨大的机会成本。

基于经销商的这个考虑,企业一方面要用市场的实绩来证明自己的优秀,另一方面企业要不断描述自己的美好前景给经销商,我们所谓的“唾沫粘鸟”。经销商认可了你公司的理念、企业的发展战略、认可了公司的主要***,即使暂时的政策不合适,暂时的产品出现问题,经销商也不会计较。具体的做法如下:

1、企业高层的巡视和拜访:直接让企业的高层和经销商进行沟通与交流,让他们建立个人的联系。通过高层领导传达企业的发展理念和展望企业发展远景,这样的举措可以让经销商更深入地了解企业的现状和未来的发展。

2、企业办内部的刊物:定期刊登企业领导讲话,各地市场状况。最好是开办经销商专栏,让经销商的意见和建议成为刊物的一部分。定期把刊物发到经销商的手中。

3、经销商会议:企业定期召开经销商会议,在会议上对业绩好的经销商进行表扬和激励。公司的各项政策的出台,事先要召开经销商的讨论会议。这样使经销商有企业一员的参与感,觉得自己是企业的一部分,自己的发展和企业的发展密不可分。

二、品牌掌控:

现代的商业社会是一个产品同质化的社会,往往区别产品的唯一特征就是品牌。品牌对于很多企业来说是最重要的资产,所以可口可乐公司的老板敢说:把我的所有的厂房都烧掉,只要给我可口可乐的品牌,我一样会作到今天的规模。有一些品牌就象麦当劳、百事可乐、MTV,已经脱离产品而存在,变成了一种文化、变成了一种价值观、变成了一种宗教。

站在渠道管理的角度上,产品品牌通过对消费者的影响,完成对整个渠道的影响。作为经销商也要树立自己的品牌,但是经销商的品牌只能是在渠道中起到作用,对消费者的作用较少。往往经销商的品牌是附加在所代理主要产品的品牌上的,没有和厂家的支持,经销商的品牌的价值就会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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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什么是渠道销售

对于经销商来讲,一个品牌响亮的产品的作用是什么呢?是利润、是销量、是形象,但是最关键的是销售的效率。一般来讲畅销的产品的价格是透明的,竞争是激烈的,不是企业利润的主要来源。但是畅销的产品的需要经销商的市场推广力度比较小,所以经销商的销售成本比较少,还会带动其他产品的销售。这样可以从其他产品上面找回来利润,同时因为销售速度比较快,提高了经销商资金的周转速度。

所以企业只要在消费者层面上建立了自己的良好的品牌形象,就可以对渠道施加影响。通过这个品牌给经销商带来销售成本的降低,带来销售效率的提高而销售掌控渠道。

三、服务掌控:

一般来说经销商的管理能力要比企业弱,经销商的人员素质要比企业差。企业有专业的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管理人员和市场推广人员,经销商可能是亲戚或朋友居多。很多经销商在发展到一定的时期以后,非常想接受管理、营销、人力方面的专业指导,有一些想借助一些大学的教授或者专业的咨询公司来帮助自己提高管理水平,最后往往发现对方不能满足自己的真实需求,不能达到自己的期望,费用也比较高。

现代营销中所倡导的顾问式销售就可以专门用来解决这个问题。所谓顾问式销售就是企业的销售代表不仅仅是把产品销售给经销商,而是要帮助经销商销售、提高销售效率、降低销售成本、提高销售利润。也就是说销售代表给经销商的是一个解决方案。这个解决方案能解决经销商目前的赢利问题,也能解决他长远的赢利问题。

企业日常的销售都在固定的平台上面正常进行,很多企业的销售已经实现了“销售自动化”,商务助理就可以完成日常的销售工作了。销售代表如果把精力放在自身水平的不断提高上,不断在企业接受充电,根据经销商的需求开展不同的培训课程,对经销商的业务人员、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这样可以使销售代表的能力得到的提高,可以提高经销商人员的专业性,同时可以促进经销商之间的知识交流,提高经销商整体水平。

在这样的解决方案的贯彻中,企业充当了老师的角色,经销商充当了学生的角色,经销商是按照老师的思路去运做的,企业在思想上面控制了经销商,这样的师生关系是牢不可破的。这样的渠道还会出现“叛变的问题”吗?对于企业来讲,培训经销商,帮助经销商加强管理,这样的投入,和市场推广的投入相比较,要省很多。

四、终端掌控:

消费品行业最多用的一个办法就是直接掌控终端,直接掌控经销商的下家.。有一些企业是顺着做市场,也就是先在当地找到合适的经销商,在帮助经销商做业务的过程中逐步掌握经销商的下家和当地的零售店。也有一些企业是倒着做市场,也就是企业没有找到合适的经销商,或者是企业没有找经销商,企业认为做市场最重要,要先做市场再做渠道。企业直接和当地的零售店发生业务关系,通过直接对零售店的促销活动炒热了整个市场,使产品成为畅销产品。这个时候主动权在企业的手上,再通过招商的方式选择合适的经销商来管理市场,完成渠道的建设。

无论哪一种方法,掌控零售店是最根本的目的,要让零售店首先认同产品、认同品牌、认同厂家的,而不是首先认同经销商,厂家就有把握在经销商出现问题的时候,把零售店切换到新的渠道而不影响销量。具体的手段有几种:

1、建立基本的档案:制作零售店分布的地略图、建立零售店档案、建立主要店 员**档案、建立竞争对手的档案,建立经销商档案,建立厂家基本情况档案。这些档案要在例会的时候经常更新,保证基础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建立零售店的会员体系:有一些企业组建了零售店的会员体系,定期举行活动,增加零售店和厂家的联系。摩托罗拉不单单有零售店的会员体系,它甚至建立了零售店店员的会员体系,定期举行会员参与活动,根据店员销售的手机数量进行积分式奖励

3、促销活动:企业要把促销活动落实到终端,甚至举行零售店店员奖励和零售店奖励方式的活动,只有这样促销活动的结果才是有最大效果的,只有这种活动的开展才能增强终端与企业的感情。增强企业品牌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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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什么是渠道销售

4、培训店员:零售店的店员在销售中起得作用是最大的。一个性能价格比非常好的产品,如果店员不积极推荐,甚至打击这个产品,它的命运可想而知。对店员的培训可以增加她对企业的认同,增加对产品的认同。有助于店员全面了解产品的性能和指标,增加销售技巧。

以上的只是掌控终端的几个办法。最根本的还是要有一个好的档案,也就是当地市场状况的基础数据库,在这个数据库的基础上,开展针对终端的拜访和举行各种直达终端的各项活动。

五、利益掌控:

以上的办法可以说是在服务方面掌控经销商,考虑的是和经销商长久合作。但是每一个商家都是要一定的利益作为保障,尤其是短期的利益。这种短期利益要给经销商多少呢?我们经常听到销售代表这样和公司要政策:再多给点返利吧,给个好价格吧,如果不给,客户就不和我们做了。果真是这样吗?如果经销商不和我们做了,他还在经营其它的产品,经销商的变动费用在短期是减少不了多少的,房租等固定费用还会发生,折旧还会发生。如果损失了合作的利润,就使得他的整体利润降低,而费用没有降低多少,也就是说他很可能亏本,这样转换风险太大,他是不愿意冒的。这个时候一定会充分尊重企业的意见。也就是企业掌控住了经销商

那么什么时候经销商的风险才小呢?如果企业给经销商带来的利润很小,他和企业不合作以后,自己还是有赢利的。那么,这样的合作关系对经销商来讲是无所谓的,企业也就没有掌控住经销商。所以经销商的掌控除去上面的服务方面,还要在利益上掌控,要给经销商足够的利益。换句话说,企业给经销商的利润要大于经销商的纯利。只有这个时候,才会让经销商在和企业“分手”的时候感到肉疼,才是企业说了算,才是掌控住了经销商。具体办法有下面五种:

1、增大自己的返利和折扣,使自己给经销商的单位利润加大。

2、增加自己产品的销售量。

3、降低经销商其它产品的销量。

4、降低经销商其它产品的单位利润

5、增加经销商的费用

以上五种方法,前面两种办法是一般企业都在用的,通过不断地促销活动,不断地渠道奖励来***渠道的销量和单位利润。中间的两种办法的本质就是打击竞争对手的产品,使对手的销量和利润降低。第五种办法是对经销商的大损招,最好不要使用,因为渠道的价值就是能以较低的成本进行分销,如果经销商费用过大,它的存在就是不合理,掌控不掌控也没有了意义。

以上分析只是一个感性的认识,和不方便度量的办法,销售代表接触的最多的是具体的销售数量,而不是利润。下面用量化的方法来表示“给经销商的利润大于经销商的纯利”。设:经销商的总体销售量是Y,本厂家的销售量是X,其他产品的单位利润是T2,本产品的单位利润是T1;客户的纯利率是M。

厂家掌控经销商的公式是:X*T1》M[X*T1+(Y-X)*T2]。

变化一下公式就成了:X/Y》1/[(1-M)*T1/T2+1]

从上面的公式,我们知道企业的销售量要占经销商总销量的多少比例就可以掌控客户了。例如:手机行业的例子,其它产品的单位毛利是T2=20元,厂家的单位毛利是T1=20元,经销商的纯利率M=1/3,那么X/Y=66%,也就是这个厂家要想掌控这个经销商,他的销售量要占这个经销商销售量66%。

以上公式只是一个粗略估算,商务的实际运做不是这么简单。每一个理智的商家或厂家,在进行渠道变换的时候都要三思。厂家在切换经销商的时候,早已经选择好候补的客户。商家在切换厂家的时候,也早就选好的新的婆家,很少有没有征兆的突然切换。但是无论怎样,以上公式X/Y是每一个销售代表努力的方向。

如果企业树立了远大的远景,并使经销商认同;如果在消费者心目中建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如果企业培养出来了客户顾问队伍,并真正服务于企业;如果企业掌控住了终端,并与终端建立了良好的沟通;如果企业能给经销商带来对方拒绝不了的利益。这个企业的发展的前途就是远大的。这样建立起来的通过掌控经销商而形成的一流的渠道,就能掌握行业的发展,实现真正的网络为王,树立行业领导者的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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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缝纫机生产线平衡之研究

现阶段工业竞争激烈,若各公司要使本身之产品可拥有好品质及好的销售,必须在设计及生产各阶段需有良好之管理。制造业者为了追求更多之利润,最需考量即是降低生产成本,致获得最大的生产效益。且生产线更是面临产品产出的第一关卡,所以其重要性更是不在话下。由於机具的进步,使得生产线已经不容得有重大的过失出现,而最有效的方式就是产品生产的过程能够顺畅的完成,也就是要达到生产线的平衡。其本研究是以慧国工业之缝纫机生产线为例,探讨此生产线之各个工作站是否平衡,便提出各种改善生产线平衡之方案,且进行分析及模拟,将求得此生产线之最佳方案。在个案公司蒐集到的原始资料进行分析及模拟,并计算平均延迟作为最佳方案之判定基准。其次,提出改善生产线平衡之方案,便进行计算及模拟分析,且求得各个工作站之使用率。最後,藉由模拟取得之各方案结果,其利用ANOVA及Duncan进行统计分析检定,进而决定最佳改善方案。经由eM-Plant模拟得到每日产量为四十五台时,对於应付平稳的订单流量是最为恰当的,本研究将此研究之结果,予以建议个案公司作为参考依据。

车的买卖协议书

有人认为:公告送达不能适用企业法人,并以《四川审判》2002年第五期登载的南充市中级人民***谢艳法官《不宜向企业法人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一文(以下简称《谢文》)作论据。查找《谢文》细阅,其主要观点是:向企业法人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不符合法律规定,不符合企业法人的实际情况。其理由主要有四:1、企业法人的住所相对固定,不存在“下落不明”的状况,能够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诉讼文书;2、企业法人确实“下落不明”时,也不能公告送达,应当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3、即使公告送达后作出裁判,裁判内容也不可能得到执行,失去诉讼目的;4、向法人公告送达实质是向法定代表人公告送达,混淆了法人与法定代表人的界限,也影响***办案的效率和威信。

笔者对《谢文》的上述观点及理由均不敢苟同,鉴于《四川审判》系四川省高级人民***创办的机关刊物,对全省的审判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谢文》的观点在全省也颇具影响,故对该问题实有探讨之必要。

一、企业法人的住所虽然相对固定,依然可能存在“下落不明”的状况,只能通过公告送达诉讼文书。《谢文》首先说企业法人不存在“下落不明”,都能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诉讼文书,接着又称确实“下落不明”时,也不能公告送达,应当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前后理由明显矛盾,实际是承认法人也有“下落不明”的状况。应当说,相对于自然人而言,正常经营的法人的住所确很明确,如有变更也应依法申请变更登记。但实践中仍不排除少数人以办公司为名,实施坑蒙拐骗,或者经营不善,为逃债而逃之夭夭,老百姓称之为“搬月亮家”。此种情形在十年前大办公司时极为突出,直到现在,仍未彻底杜绝。如笔者2003年受理巴金文学院诉广汉市惠丰实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一案,至本院送达时,惠丰公司的两位股东销声匿迹,惠丰公司早已从租赁的房屋消失。原告经过1年多的艰难寻找,也无任何线索。而惠丰公司的工商登记既未注销,也未吊销,其民事主体资格依然尤存。象这种仅留下工商登记,无财产,无办公地,法定代表人又隐匿的公司,当属“下落不明”,无法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诉讼文书。《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因此,对惠丰公司这类“下落不明”的企业,除了公告送达外别无它法。

二、原告***“下落不明”的企业法人时,裁定驳回或不予受理既于法无据,也不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有悖于司法公正。

三、分析:

1、《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从未规定原告***的法人“下落不明”就应裁定驳回或不予受理。民诉法第108条规定的***条件是:“(—)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谢文》认为“(二)明确的被告”须同时具备名称明确和地址明确,“下落不明”的企业不符合地址明确的条件。由此可见,《谢文》的地址明确实质是指***时要能够找到被告。笔者认为,将地址明确限制解释为***时能够找到,过于狭隘。无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均规定:法人必须依法核准登记方能从事经营活动,住所是登记的必备事项。工商登记系国家对企业法人监管的重要方式,工商档案具有公示效力,也是社会探知企业的主要来源。原告依据被告工商档案登记的地址***,当属明确的地址。至于被告“搬月亮家”,并非原告意志所能控制,寻找其下落也非原告的法定义务。倘若以此剥夺原告诉权,实属于法无据,有违司法的公平、正义。

2、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的作法不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债务人蓄谋逃债而销声匿迹,至债权人无法寻找,对债权人的******就裁定驳回或不予受理,则债权将因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将导致受害人失去最后的法律救济途径,对他们无疑是雪上加霜。

3、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的作法有利于债务人逃债。投资人一旦企业债台高筑,就可转移财产后逃之夭夭,只要保住工商登记,躲过诉讼时效,即可“重出江湖”,以达到逃废债务的目的。

4、共同诉讼中,如果因一个被告“下落不明”而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将导致整个案件无法审理。例如,甲公司由张某、李某共同投资80万元成立,长期拖欠乙公司货款。待乙公司***时,甲公司已无踪影,张、李也去向不明。经查证,张、李均投资不实。乙公司遂以甲公司为第一被告,张某、李某为第二被告诉至***,要求甲公司给付货款及利息,张、李二人对甲公司不能给付部分在投资不实的范围内承担责任。本案中,张某、李某对甲公司系承担补充责任,乙公司不能直接单独要求张、李二人给付货款。因此,无论是法人还是自然人,都只能公告送达。如因甲公司“下落不明”而不予受理,则本案将放纵张、李二人,乙公司的利益也得不到法律保护。

四、经过公告送达后作出裁判,能否执行系另一问题,即使不能执行,原告也并非就失去了诉讼目的。***作为审判机关,享有审判权和执行权。审判是人民***代表国家对当事人争议作出的最终裁决。执行则系审判的继续,将裁判内容予以实现。两者的目的、职能有所不同。判决书代表了国家对争议的最终确认和评判,具有权威信和公信力。对于原告来说,判决书不仅仅在于只有实现才能体现其价值,它的价值具有多元化。首先,经过审理判决,原告的债权不会因超过诉讼时效而成为自然债权;其次,判决处于执行阶段,对债务人具有威慑力,防止其以“搬月亮家”而逃债,任何时候一旦发现即可强制执行;再次,有的债权人可据判决书消除经办人员渎职之类的嫌疑,防止其他悲剧发生;第四,判决在执行中,还存在变更执行主体的可能,不一定就是一纸空文。《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0条:“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如果其开办单位对其开办时投入的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其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在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的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第81条:“被执行人被撤销、注销或歇业后,上级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无偿接受被执行人的财产,致使被执行人无遗留财产清偿债务或遗留财产不足清偿的,可以裁定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在所接受的财产范围内承担责任。”最后,即便执行不能,金融机构也可根据判决书合法的核销呆帐。因此,公告送达后作出的判决书仍有多种价值,不一定就失去原告的***目的。否则,现实中当债务人无力偿债时,债权人都无需***了,事实上也并非如此。

五、向法人公告送达并未混淆法人与法定代表人的界限,也不会影响***办案的效率和威信。法人“下落不明”,除了无财产、无住所外,法定代表人均无影无踪。从法律上来说,只要企业的工商登记尤存,法定代表人仍然是企业的执行人,代表着该企业。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向法人送达实质就是向法定代表人送达。法定代表人既然是人,他就可能隐匿,法人“下落不明”也就不难理解,此举也未混淆法人与法定代表人的界限。公告送达系法律的推定,无论受送达人是否知悉,公告期满,皆推定已向其送达。它是法律予设的一种工具,确保在其他方式均不能送达的情况下***能够顺利审理。公告送达无论对自然人、还是法人,都是***审判必不可少的武器,具有重大意义,也为世界各国所用。公告送达既是依法进行,当然不会影响***办案的效率和威信。较之以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的方式剥夺原告诉权,无疑好得多。

六、综上所述,企业法人“下落不明”的现象客观存在,***对以之为被告的***应当受理,取公告送达后缺席判决,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FOB合同案例。甲公司出口卡车500辆,该批货物装于舱面,其中40辆是卖给某国乙公司的。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协议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我们该怎么拟定协议呢?以下是我整理的车的买卖协议书4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车的买卖协议书 篇1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所称汽车是指从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过注册登记的新车(不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即原农用运输车等和挂车、摩托车)。

 三、本合同文本相关条款中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示范文本原有内容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四、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双方不作约定

 时,应在空格部位打X,以示删除。

 汽车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出卖人): 地址:

 社会信用统一代码或工商登记注册号:

 乙方(买受人): 国籍:

 出生年月日(注册登记日期):

 住所(地址):

 : : : 邮编电话邮编

 联系电话: 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 居住证□ 护照□ 永久居留证□ 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 委托代理人:号码:

 住所(地址):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物

 经双方协商,甲方售出如下商品车辆(以下简称车辆)给乙方: 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 ,车辆代码: , 生产国别或生产地: ,生产厂名称: ,排气 量: 。车身颜色及内饰: 。

 车辆主要配置:发动机号 车架号 生 产号

 第二条 数量与价款

 车辆单价:人民币 元(大写元), 数量: 台。

 车辆总价(不含税费和其他费用):人民币元(大 写元)。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下述第 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 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直接付款方式:

 签订本合同后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 付清合同价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汽车消费方式:

 (1)签订本合同时,首付合同价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余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乙方于年 月 日前通过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支付。

 (3)乙方如需甲方提供事项的相关服务,由甲乙双方另 行签订《购车事项委托协议》。

 3.其他付款方式:。

 第四条 质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应当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等,符合注明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使用要求。双方

车的买卖协议书 篇2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号:电话: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号:电话:

 一、卖方自愿将一辆汽车,出卖给买方,该车基本信息如下:车牌号为,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年审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交强险至________年____月止,商业险至________年____月止,保险金额:。卖方承诺:该车辆来源合法,无遗留经济抵押交通责任,所有证件资料税费真实完备,符合法定过户条件。如有证件资料不齐或遗留交通违章,卖方应在约定时限内及时办理完毕并自行负担相关费用。

 二、车价款(不含税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买方应于登记机关受理车辆转移登记资料当天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余下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车辆转移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后当天支付。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含税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之日,交付车辆及证件给买方。

 三、卖方应保证合法享有车辆完整所有权或处置权,且车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转移手续。卖方确认本协议第一条所列的车辆基本信息正确无误,并按约定交付车辆及证件。卖方承担和负责处理车辆交付前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规费不齐、违章或违法行为;卖方应如实向买方告知车辆的实际车况,若有车辆维修及保险出险事故记录的,应在本协议第七条其他约定中明确注明,若无明确注明,视为卖方未向买方告知车辆维修及保险出险事故记录。

 四、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车辆信息不真实,或与本协议第一条所列的车辆基本信息不相符,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卖方返还车款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购车款20%计算。卖方未按合同约定将本车及其相关凭证交付买方,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卖方返还车款并支付违约金壹万元。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转移手续的',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卖方返还车款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购车款20%计算。卖方未向买方告知车辆有维修及保险出险事故记录的,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卖方返还车款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购车款20%计算。

 五、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当地人民******。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买方一份,卖方一份,本合同在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七、其它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的买卖协议书 篇3

  合同编号:118428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号: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号: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

 车主名称:_________;

 号牌号码:_________;

 厂牌型号:_________;

 初次登记日期: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_;

 车架号:_________;

 养路费缴付有效期从_________至_________;

 最近一次年检时间:_________;

 行使公里数:_________;

 车辆使用性质:非营运

  第二条车款及交验车

 1、车款为(不含税费)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同甲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以现金的方式自验收审验无误之日起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车款的_________元,剩余车款双方按照约定用乙方的建筑材料折抵。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甲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成分。

 3、乙方应按照约定与甲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4、甲方收取车款后,应开具相关的收款凭证。

 5、由于该车辆以较低的价位卖给乙方,该车自________年____月到现在的所有交通违章由乙方自己处理。

 6、由于该车辆乙方需要保留车号,该车辆暂不过户,如需过户卖方应该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的手续。该车辆自交付给乙方即日,所有权即发生转移,交付后因该车所发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如:违法处罚、交通事故给

 第三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7、乙方提供的建筑材料折抵剩余车款,其建筑材料价格不得高于同行业价格。

 8、因该车辆所发生的一切过户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库尔勒分会仲裁;

  第五条其他

 1、_________

 2、本合同一式三份,买方一份,卖方一份,备案机关一份。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

 签订地点

车的买卖协议书 篇4

 甲方(出售方): 号:

 乙方(购买方): 号:

 甲方现有一辆 色 车,车主 ,车牌号 ,

 发动机号 车架号码 ,登记日期 ,乙方已现场核对一致,于 年 月 日 时有偿转让给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经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本车价款为人民币 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成交。

 二.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按车价款______%(20%)人民币______元(大写 ______元)作为定金支付给甲方。

 三、本车使用性质 ,随车交付证件(产权证书、附加费,购置税(费)证,行驶证正、副本,复印件,路费收据,机动车辆登记证书)。由乙方现场过目清点确认后交接。

 四、甲方需对以上所有证件费用的真实性,合法有效性负全部责任,如因来历不明或被抵押、查封等其它甲方因素而给乙方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额承担。

 五、本车甲方不作任何质量保证,由乙方现场鉴定认可购买,成交后双方不得有异议。

 六、自签字成交前与此车有关的一切事宜(含交通违章、事故、债务***等)由甲方负责,签字成交后一切事宜(含交通违章、事故、债务***等)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七、本车由自费于 工作日内(过户、转籍)完毕,甲无偿提供(过户、转籍)所需证件,在办理(过户、转籍)过程中,出现车辆专章、欠费、罚款等无法办理业务,由甲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费用。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时起生效即成。

 备注: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为什么中国近代化的进步如此慢

只要甲方能证明,这500辆车中有40辆是为履行乙方合同而装运的,甲方就履行了交货义务.但是被冲进水的50辆,是否全部归在乙方货物项下,不能由甲方单方面认定.

1.交货义务

FOB条款下,运输和保险是由买方负责的,FOB的风险划分范围为装运港船舷,甲方办完出口手续,货物己越过指定船舶的船舷,即己完成交货义务.所以如果运输舱位是乙方指定的,或甲方代为订舱,并及通知乙方出运具体信息,承运人出具了收货人是乙公司的提单,那么甲公司就完成了交货义务.

2.损失范围

海上损失,如果乙方投保了,可以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象这样500辆车装在同一航次上,分为不同的收货人,通常会根据编号或车架号等区分开的.如果确定归属于乙公司项下的40台车编号,恰好在落海的50辆车的编号中,那么乙公司就是全损了.否则要分开认定.

所谓近代化,在欧美各国就是资产阶级通过反对封建势力的斗争,使社会摆脱中世纪的封建形态而资本主义化。中国的近代化,并没有遵循历史发展的规律。“中国的近代化,亦称之为‘现代化’,指从1840——1949年期间的资本主义现代化。无论是现代化,还是近代化,归根到底是在近代中国决定承担近代化任务的主要载体都是中国的资产阶级,因此近代化实际上也是资本主义化。”[1]

一、洋务派引导的洋务运动成为中国近代化的发端

洋务运动发生在十九世纪六十年代,是和当时世界近代化运动的蓬勃发展密切相关的。“师夷长技以制夷”的思想终于在此时付诸实践。

洋务运动的推动者不想太多的去触动传统思想,因为他们本身就是传统思想的信徒。那时保守派与洋务派的分歧不在根本的思想认识上,而在于对具体问题的看法与做法上。例如,对于铁路的不同态度。当然,与保守派相比,洋务派还算进步的,他们毕竟睁开了半只眼睛,主张“师夷之长”,尽管这种“长”完全是技术性的。但是,洋务派并没有从根本上摆脱封建传统文化,这才是洋务运动失败,中国早期近代化进程极为缓慢的根本原因。

甲午战争对长达30年的洋务运动做了一次总检验,结果表明“自强”、“求富”的目的远未达到。今后中国的近代化应该如何深入呢?战火甫熄,《马关条约》墨迹未干,光绪帝便宣示中外:“嗣后我君臣上下,惟当坚苦一心,痛除积弊,于练兵、筹饷两大端尽力研求,详筹兴革。勿存懈志,勿骛虚名,勿忽远图,勿沿故习,务期事事核实,以收自强之效。朕于中外臣工有厚望焉!”[2]洋务派的后起之秀张之洞更是一口气提出了九条建议:亟练陆军、亟练海军、亟造铁路、分设枪炮厂、广开学堂、速讲商务、讲求工政……[3]由上可见,战后君臣都有把洋务运动进行下去的决心。甲午战后,除了练兵以外,其他洋务活动的步伐骤然放慢。总之,洋务活动虽未完全停止,但已称不上是“运动”了。正在进行中的缓慢发展的中国近代化突遭打击,这就对中国近代化进程产生了非常不利的影响。

战后李鸿章一蹶不振,洋务派分化、对立,使中国近代化失去了来自实权阶层的推动力量。李鸿章是洋务运动的实际组织者,甲午战败,他固然不能辞其咎,成为众矢之的,群议指责,“国人皆曰可杀”,其“一生事业,扫地无余”[4]。不久,朝廷将他从直隶总督、北洋大臣任上调入内阁办事,以削其权,李鸿章在这种情况下转而苟安自保。洋务派的另一关键人物、首倡“自强”的恭亲王奕?则转变为顽固派,成为近代化深入的阻力。张之洞虽雄心勃勃,但实属孤立无援,加之和战之际反对割地,曲高和寡,已同李鸿章势如水火。可见此时洋务派已难以形成一支团结一致的政治力量了,洋务派的失势使中国近代化的发展面临着更大的阻力。  

洋务运动的过早结束,削弱了中国近代化进一步发展的物质基础。洋务运动期间大规模舰队的编练,大型企业的建立,曾受到世界的瞩目。尤其是亚洲最大的钢铁企业——汉阳铁厂建成时,西方称之为比强兵劲旅更为可虑的“黄祸”[5],但甲午战后,由于财政上的原因,这种大规模的建设便停止了。

虽然洋务运动具有片面性,目的也是维护清王朝的统治,但持续30多年的洋务运动,还是为中国现代化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表现在:

(一)洋务运动在客观上促进了中国人现代民族主义意识的增长,推动了中国人与现代社会的接轨

战争以后,传统的民族主义意识在新的环境下开始改变,人们逐渐认识到中国不过是多元世界中的一个有限的政治实体,这就萌发了现代意义上的民族主义,而这种民族主义随着民族危机的加深不断强化。第二次战争失败后,中国进一步受到外部世界的生存挑战和现代文明示范的***,发生了洋务运动。洋务派高举“中体西用”的旗帜,创办军事工业和民用工业,力图“借法自强”,这是现代民族主义在这一历史阶段的表现形式。李鸿章说:“资取洋人长技”制器练兵,是“御侮之资,自强之本”[6]。他在创办轮船招商局时又说:此举是为了“使我内江外海之利,不致为洋人占尽”[7]。张之洞在筹办广州织布局时同样也说:这是为了“自扩其工商之利,以保利权”[8]。可见,在洋务派“借法自强”的口号里,包含着保卫民族利益、争取社会进步的核心。

(二)洋务运动带来了现代生产力和大工业生产方式,***和促进了民族资本主义的发生和民族意识的增长

随着民族资本主义的发生发展,中国社会进一步出现了各种体现民族主义的思想和主张。70年代以后,洋务派虽也创办了一些工商企业,但数量甚少,经营不力,发展缓慢,社会效益也十分有限,难以与外国资本相抗衡。许多洋务知识分子对这种状况日益不满,他们开始批评洋务运动步子太小,速度太慢,提出“必须破除积习,大为更张”,加快发展工商业的速度。郑观应针对官办工商业运用封建衙门式经营方式的弊害,力倡“不用官办而用商办”[9],应鼓励和支持民族工商业。他认为:“商务者国家之元气也,通商者舒畅其血脉也。”他提出“商战”口号,激励人们扩展工商业:“西人以商为战,士、农、工为商助也,公使为商遣也,领事为商立也,兵船为商置也。国家不惜巨资,备加保护商务者,非但有益民生,且能为国拓土开疆也。……彼既以商来,我亦当以商往。”[10]他因此断言:“习兵战不如习商战”,“欲制西人以自强,莫如振兴商务”[11]。显然,在“商战”的口号里,充满着强烈的民族意识和爱国情感。此外,洋务知识分子还谴责外国侵略者强迫清签订不平等条约,特别是对不平等条约中所规定的最惠国待遇、领事裁判权、协定关税等条款,表示了极大的不满,认为这些规定严重侵犯了中国***,并给中国带来了无穷的祸害,他们要求通过外交途径取消这些不平等条约。接着,外交保护权也提到了议事日程。过去,封建统治者认为海外华侨是“自甘化外”,对他们的悲惨处境不闻不问,漠然置之,这时,人们开始认识到外交保护权也属于国家***之一,于是主张对处境艰难的海外华侨予以保护,使“免受许多欺凌”[12]。所有这些,都表明中国人近代民族主义意识的增长,这是中国人与现代社会接轨的思想动力。

(三)洋务运动为中国近代化的发展提供了物质条件及管理经验

洋务运动是一场没有完全成功的近代化运动,但在30多年的时间里它仍然取得了一些成果,这些成果对此后一个长时期中国的近代化运动起着重要的作用。自60年代至90年代,洋务派在各地先后创办了大约20个制造枪炮、和船舰的现代军用企业,其中规模较大的有江南制造总局、金陵机器局、福州船政局、天津机器局、湖北枪炮厂等。自70年代至90年代,洋务派还创办了40个近代民用工矿企业,其中较重要的有轮船招商局、开平矿务局、电报总局和上海机器织布局等。此外,洋务派还修筑了津沽铁路、关东铁路、台湾铁路等共计477公里,架设了沟通全国主要省份的电线数十条,基本上形成了全国的电讯网。这些成果,不仅包括了现代生产力和大工业生产方式的引进,同时也催促了近代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中国大地上的生长,这是战争以后半个世纪中中国涌现的新生事物。万事开头难,如果没有洋务运动的开路,在古老的中国要出现这些现代军事和民用企业、电讯交通等,不知要推迟多少年,而推迟的结果就很难保证不会出现像朝鲜那样由外国侵略者越俎代庖、“不变亦变”而“权操诸人”的悲惨局面。

洋务运动带来的这些思想上、生产方式上、管理上的经验等等不仅是推动了社会向前的发展,虽然很缓慢,不过它与接下来的维新变法运动却有着很深的联系,可以说是直接推动了维新变法运动的出台。

二、维新运动虽然早产,但其在中国政治层面的近代化进程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

和洋务运动的结束一样,资产阶级维新运动的勃发也是甲午战败的结果。在国将不国的情况下,年轻的举人,年轻的知识分子依靠自身的爱国热情开始了对时政的抨击,在他们不断与新事务接触的过程中,他们产生了新思想,变法的想法也应运而生,终于在1898年依附于光绪帝掀起了戊戌变法。然而不过百日,慈禧太后一声令下,光绪帝被囚禁,维新派被镇压,变法的成果除了一所有名无实的大学堂外,一切付之东流。  

从理论上讲,戊戌变法无疑比洋务运动先进得多,属于高层次的近代化活动,但其生命力为何远逊于洋务运动呢?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其在百日之内就被打击下去?我认为,维新变法运动作为一个层次性高于洋务运动的近代化活动,它的产生母体却是洋务运动,但是洋务运动遭到甲午战败的打击逐渐消沉,这就出现了维新运动的早产。究其生命力短暂之原因,主要在如下方面:

(一)思想理论上的不成熟,使维新派走向孤立

维新派实际上是由向资产阶级转化的知识分子和部分倾向改革的官僚组成,他们的思想理论还不能摆脱封建思想的束缚,表现在形式上陈旧、学术上武断、方法上激进。其变法理论主要来自于康有为的《新学伪经考》、《孔子改制考》。前者以烦琐考据的方法把维护封建制度的经学论证成“伪经”,后者把孔子塑造成“托古改制”的形象,以作为维新变法的护符,并把今文经学的“三世说”和西方进化论结合起来,说明历史的进化,这些思想在当时无疑具有进步性。但是,陈旧、烦琐的形式不利于年轻人接受,学术上的武断、错误,导致人们不会倾心相从,并给顽固派以反对、禁止的理由。对此二书,顽固派攻击康有为“新学伪经证其本是只欲黜君权,伸民力,以快其恣意之志”、“事王之名号,行张角之密谋”,是灭“圣经”,“乱成宪”的叛逆行为,要求将该书毁版,将康有为处死。对这种过激的宣传,许多人给过规劝,如帝党人物沈曾植劝康有为言论应“启之以中和”,还劝其他维新派人士“不必作此无谓之讥评,于西边一切犯忌之事,尤望检点,勿以牛毛细故,致令依违不定之新政,自我而扫除净尽”[13]。洋务人物张之洞也劝其放弃孔子改制理论,停止使用孔子纪年。但这些规劝却招来了维新派的反感,于是维新派与洋务派彻底分裂了。

(二)以中国民族资产阶级为基础,但基础相当薄弱

虽然1895—1898年中国出现了投资设厂的热潮,但总的说来民族资本发展仍很有限。从1872年到1898年,我国共开设资本在万元以上的企业仅152家[14],并且绝大部分企业的资本在10万元以下,而且这些投资者多出身于买办、官僚,其经营活动带有一定的尝试性,一般都尚未舍弃原有的剥削和经营手段。总之,“19世纪末叶,中国民族资产阶级还没有形成为一个独立的社会阶级”[15]。  

(三)组织上不成熟,使本已摇摇欲坠的维新运动加速趋于失败

维新派虽有强学会、保国会等组织,但其成份复杂,始终没有形成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如北京强学会内而依援翁同龢,外而拉拢张之洞,此外还活动过李鸿藻、王文韶、刘坤一、宋庆、聂士成、袁世凯等人,这些官僚动机各异,互相援引,从中垄断、控制,加大了组织上的复杂性。领导这样一场全面、深刻的社会变革,不仅需要有一个坚强的组织,还需要领导者具有丰富的政治斗争经验和实际活动能力,在这一点上维新派远逊于洋务派。他们为了壮大声势引来了各种势力集团的人物,但又难以控制,最后只能用“划清界限”来保持组织纯洁。而这样做,实质上又孤立了自己。除了宣传外,其他工作做得很少。一旦厄运临头,便束手无策。吴汝纶曾致函李鸿章:“都下近多新政,初疑吾师与谋,及见所拟章程,则皆少年无阅历者所为”[16],可见当时社会舆论对维新派的轻视。

戊戌变法时期,维新派认为仅从器物方面学习西方,而不纳其政治制度,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他们主张吸收西方资本主义制度文化中的长处,以君主立宪来替代君主专制。当然,戊戌“新政”的措施还包括经济、文化教育、军事等方面的改革。“百日维新”的诏令中设立农工商局,保护和鼓励发展工商业,设立路矿总局,兴办铁路和矿业的措施有利于经济近代化,而裁汰冗员,取消重叠机构,允许官民上书言事的措施和设立制度局的构想则促进了政治的近代化。

维新派虽然没有正面提出反对帝国主义的口号,但是他们鼓吹变法的首要目的却是为了救亡图存。康有为在历次上书中,不厌其详地说明只有变法才能御侮、图存。光绪皇帝进行变法,也主要是因为外强的侵逼。短暂的戊戌变法没能达到自强御侮的目的,但它仍具有重要的爱国救亡意义,它把民族救亡意识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戊戌变法也是资产阶级领导的一次政治改革运动,它不是洋务运动的简单继续,而是有质的飞跃。洋务运动是为了维护和加强封建制度,而戊戌变法则是要逐步变封建专制制度为资本主义民主制度,这在中国历史上是破天荒的,它符合中国近代社会发展的大趋势,更是符合世界近代社会的发展的大趋势。戊戌变法也是一次思想启蒙运动,维新派提倡新学,批判旧学,着重宣传“兴民权”,大大地提高了全社会的民主意识和参政意识。从此,民主主义成为汹涌的社会思潮,极大地改变了中国思想文化界的面貌。正确的说,中国资产阶级新文化也是在戊戌维新运动时期和稍后几年初步建立起来的。资产阶级的新学术,哲学、历史学、经济学、文学理论等已经萌生,“诗界革命”、“文体革命”、“界革命”、“戏剧改良”等相继而起,资产阶级的新文化,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形式上,开始成为中国近代文化的主流。

如此可见,戊戌变法运动在中国近代化的进程中是起着穿针引线的作用的,它上接洋务运动,下启清末新政,那些站在时代前列的领导们,他们的变法主张是符合中国历史发展方向的,并推动着中国的近代化向前迈进。

三、清末“新政”的出台使近代化程度涉及到教育、政治等多个层面

清末“新政”于1901年1月拉开帷幕时,八国联军已侵占北京五个多月,此时清正忙于同列强谈判议和,围绕着于该年9月才订立的《辛丑条约》,就惩办“祸首”及赔款等问题讨价还价,因此在“预宪立法”中未见挽救民族危机的内容是很自然的。该谕称:“世有万古不易之经,无一成不变之治法”,“今者,恭奉慈命,一意振兴,严禁新旧之名,浑融中外之迹”,“举凡朝章国故,吏治民生,学校科举,军政财政,当因当革,当省当并……各举所知,各抒所见”。看来清末“新政”尽管出现在八国联军侵华战争之后,但它兴起的原因不是要解决民族危机问题,而是在“严禁新旧之名”的前提下寻找改革弊政之方。

清末“新政”强调的是“盖不易者三纲五常,昭然如日星之照世。而可变者令甲令乙,不妨如琴瑟之改弦”[17]。因此,以“四书五经、纲常大义为主,以历代史鉴及中外政治艺学为辅”是清末“新政”推行者所不断坚持的论调。尽管如此,由于“新政”的推行,许多改革措施的结果却与清朝统治者的主观愿望背道而驰。新式学堂的创办和留学生的培养,出现的是新式的知识分子群体;设厂开矿的实业热潮,增添了资产阶级的力量,立宪运动和挽回利权运动彼此呼应;清希望预备立宪能够使“皇位永固”、“内乱可弭”,进行了一系列的改制并有一定的实际成效,但清缺乏立宪的诚意不但使立宪派感到失望,而且又促成了革命风潮的高涨。清末“新政”的改革力度颇大,而且成效也颇显著,随着改革的深入,已突破了其出台之时只是“如琴瑟之改弦”的初衷。仅废止科举制度一项,就使其向被奉为入仕至宝的“四书五经”处于尴尬的境地。对此,我们不妨从教育和政治方面作进一步分析:

(一)清末新政一影响极其深远的改革是废除科举,建立新的教育体系

这一改革有三个特点:

1.逐步替代旧教育系统。1901年,清已着手改革科举,除立即废除武科外,下令从明年开始,文科乡试、会试均试策论,不准用八股程式。与此同时,命选派人员出国游学,重开京师大学堂,将原有的书院分别改设为大、中学堂,并多设蒙养学堂,以期逐步取代旧教育系统。1902年制定了新的学制,翌年又加以修订,尽管有种种不足,仍不失为建立新教育体系的蓝图。这些措施促进了新式学堂发展,实际已将年轻一代的教育逐步转移到新的轨道上。废除科举,水到渠成。

2.当机立断,废除科举。1904年,清决定用逐科(三年一科)削减名额的办法,十年内完成新旧教育的交替。1905年9月,袁世凯、张之洞联名上奏:“科举一日不停,士人皆有侥幸得第之心,以分其砥砺实修之志,民间更相率观望”[18],要求立即废除科举。清批准了这个建议,一举解决了这一社会发展的重大障碍。

3.注意新旧衔接。废除一个沿用了一千多年关乎整个知识阶层的制度,一旦作出决定,倒出乎意料地顺利。除新教育已逐步生长外,还有三个重要措施:1906年颁布《举贡生员出路章程》六条,广开门路,原有举贡生员尽量安排,稳定了数以万计的很难再进学堂的那部分士人;1905年开始,每年一次举行游学毕业生考试,合格者分别“赏给”进士、举人;新学堂毕业生也得到相应的荣衔。这些措施解决了新旧教育的衔接问题,改革过程非常平稳,没有什么震动。

科举是选拔官员的制度。在古代社会,知识阶层出路很窄,科举成了士子上升的主要通道。进入现代社会,这个制度的优长,已为公务员考试制度所继承;即使由于后来频繁易手,这一考试很不正常,中国向工商社会转型带给知识阶层的机会,也远非20世纪以前所可比拟。时至19世纪,文科举每科近20万考生,争夺1439名左右的举人名额,而中举后亦仅有1/3能得到一官半职。进士虽一般都能当官,但每科名额只有区区300名左右,仅与当时为了推广新式教育而办的速成师范,为改革官制兴办速成政法相比,数量已有天渊之别。问题在改革不够彻底,而不是忽视了传统。大学独立,思想自由,这是近代教育不可或缺的灵魂,却根本没有进入改革者的视野。海内外有些学者认为,这一改革瓦解了原有的凝聚力,是日后纷争的根源。其实,当时清为了培育和维护祖传的“凝聚力”,软硬兼施,可没有少花力气:读经占课堂教学总时数高达20%—40%;不准接触异端邪说,不准干政等禁令频颁;封报、抓人亦时有所闻。无奈历史进程要的已是以自由、民主为基础的制度凝聚,而统治者仍乞灵于思想管制和镇压。后来的曲折另有原因,不能归罪于改革。

(二)官制改革是中国民主政治制度的开端

清末中央官制改革,是以西方资产阶级的三权分立原则为指导思想的,这在1906年11月7日奕劻、孙家鼐、瞿鸿给皇帝的关于官制改革的奏疏中说得十分明白。奏疏指出:“此次改定官制,既为预备立宪之基,自以所定官制与***相近为要义。按立宪国官制,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并峙,各有专属,相辅而行,其意美法良”。接着,奏疏深刻指出:中国“今日积弊之难清,实由于责成之不定。推究厥故,殆有三端。一则权限之不分……,一则职任之不明……,一则名实之不副”[19]。正是为了彻底改变中国官制的弊端,奏疏中提出了三条对策,总的目的是“以清积弊、定责成、渐图***成立为指归”[20]。具体办法是:

1.为改“权限之不分”的状况,故“首分权以定限”。 “立法、行政、司法三者,除立法当属议院,今日尚难实行,拟暂设资政院以为预备外,行政之事则专属之内阁各部大臣……司法之权则专属之法部,以大理院任审判,而法部监督之。均与行政官相对峙,而不为所节制。此三权分立之梗概也” [21]。

2.为改变“职任之不明”的状况,故“分职以专任”。建议将各部门分为外务部、吏部、民政部、度支部、礼部、学部、陆军部、法部、农工商部、邮传部、理藩院。各部设尚书一人,侍部二人。

3.为改变“名实之不副”的状况,故“正名以核实”。将巡警归为民政部;户部更名为度支部;兵部更名为陆军部;刑部归于法部;商部改为农工商部;理藩院改为理藩部。慈禧及光绪除了对奏疏中提出的改军机大臣为办理政务大臣的意见不同意外,对这次中央官制改革的其余办法均表赞成。光绪在上谕中再次强调改革官制的目的“原为立宪始基,实行预备”[22]。清末中央官制改革,在中国政治史上是一个重大的。这次改革一改自隋以来沿袭了一千多年的三省六部制,将吏、户、礼、兵、刑、工六部改变成了近代国家机构。重要的是,这一改革体现了资产阶级三权分立的进步原则,这对中国传统的政治制度是一个巨大的冲击,对皇帝至高无上的权力是一个大大的限制。清末中央官制改革代表了中国近代历史发展的方向——资本主义近代化。

可以这样说,清末新政是中国近代史上一次广泛而深刻的带有资本主义性质趋向的改革。推动清末新政的人们,“比他们的前辈提供了新的东西”。他们顺应时代潮流,将近代西方资产阶级的政治学说应用于中国政治舞台,试图演出君主立宪的政治剧,这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难能可贵的。同时,清末新政在经济、文化、军事、教育方面进行的改革,其作用不可低估。总之,清末新政是戊戌变法和洋务运动的继续、深化和发展,是中国近代史上广泛而深刻的资本主义性质的改革,成为中国近代化进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历史的波澜早已消逝,比讴歌或谴责更重要的,是总结历史教训。从中国近代化屡受挫折中可见:首先,中国近代化运动始终缺少一个为大多数人所理解的长远目标和能够给大多数人带来利益的近期目标。洋务派的自强、求富过于笼统,且少数人从中渔利,暴富一小撮,苦了多数人;维新派的目标又过于高远,人民大众不是无知,就是不理解,没有引起社会的共鸣;新政的开始的目的不明确性更是从开始就决定了它失败的命运,虽然它还是推动了近代化的历程,所以近代化运动只局限于上层,没有获得全民族的支持,从而经不起挫折。其次,近代化始终缺少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洋务派缺乏团结和决心,维新派则缺乏谋略和才干,“新政”领导们缺乏实干和真心,这也使得近代化运动经受不起挫折。最后,中国近代化的领导者们缺乏务实精神和冷静态度。他们忽视了中国的特定国情,企盼通过短期努力就使中国的近代化取得突破,一旦受挫便又一蹶不振。他们还缺乏求同存异的气量和胸怀,仅因实现目标的途径不同便互相攻讦,势同水火,这更加使中国的近代化布满了迷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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