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下乡政策重启新闻,汽车下乡政策内容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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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汽车下乡补贴政策是什么?
  2. 关于继续实施汽车下乡政策的通知的汽车摩托车下乡操作细则
  3. 2022年汽车下乡补贴政策
  4. 2020年汽车下乡补贴政策具体内容?

2009年“汽车下乡”政策带来了很好的反响。数据显示,十年前汽车下乡不仅增加了汽车行业的消费,也提高了汽车的销售和生产水平。那么,汽车下乡政策有什么不同?农村政策的六大措施是什么?

一、汽车下乡政策的六项举措

1.有序推进旧车报废更新。

汽车下乡政策重启新闻,汽车下乡政策内容怎么写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本文主要内容是指“以旧换新”,对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汽车报废后同时购买新车的车主给予适当补贴。事实上,北京深圳杭州等地已经在实施二手车更新补贴政策。但该条专门增加了“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和“适当补贴”等字样,因此预计“以旧换新”的补贴不会太高。但对于推广使用能源汽车等大气污染治理措施取得显著成效的地方,中央财政将加大补贴力度。具体补贴金额目前不得而知。

2.持续优化新能源汽车补贴结构。

内容显示,将更多补贴用于支持综合性能先进的新能源汽车销售,鼓励发展高科技新能源汽车。实施新能源汽车差异化交通管理政策。也就是说,如果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会更多。

3.推动农村汽车升级换代

内容显示,农村居民报废三轮汽车、购买3.5吨及以下货车或1.6升及以下乘用车可给予适当补贴。这里也指“以旧换新”,但前提是需要购买小排量乘用车或轻卡。

4.稳步推进放宽皮卡进城限制。

在此之前,河北、辽宁、河南、云南、湖北、新疆已经放开了皮卡进城的限制,以后还会扩大。

5.加速二手车市场的繁荣

根据内容,我们将进一步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购政策,按3%的税率减征2%的增值税。因此,二手车市场可能迎来第二春。

6.进一步优化地方***机动车管理措施。

内容显示,已实施汽车限购政策的地方,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优化机动车限购管理措施,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盘活废弃汽车购置指标,更好地满足居民汽车消费需求。换句话说,汽车限购政策将放宽,将获得更多指标。

以上就是汽车下乡政策6大举措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百万购车补贴

2021汽车下乡补贴政策是什么?

伴随着我国的持续发展趋势,现如今中国的大多数地区家中买车都早已不是什么难题的,汽车也变成了愈来愈多的人的交通工具。殊不知在偏僻的乡村地域,买车仍然是很多人万万达不到的事儿,因此我国便对于村里人发布了买车政策优惠,下边就来聊一聊汽车下乡补贴现行政策2021。

2021年1月5日,国家商务部等12单位下发《有关提升大宗商品消费关键消费推动释放出来乡村消费发展潜力多个对策的通告》,该通告中明确提出了五个层面促消费每日任务,在其中第一点便是平稳和扩张汽车消费,依据该通告的具体办法大概可分成以下几个方面:

一、激励农村百姓买车车辆置换

激励有标准的地方对农村百姓选购3.5吨及下列大货车、1.6升及下列排气量新能源客车,对住户取代国三及下列环保标准汽车企业并购买车,给与补贴。

二、改进汽车应用自然环境

提升大城市、城镇、乡村的地下停车场、汽车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基本建设,激励汽车充电桩经营公司适度下降电池充电附加费。

三、提升汽车管理方法和服务项目

提升机动车辆安全生产技术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标准,并激励必备条件的加气站发展趋势非成品油业务流程,激励高速路高速服务区丰富多彩自个的商业业态,打造城市交通的消费聚集群。

四、提升车牌指标值推广

过去一年的汽车下乡主题活动中,像北京市、杭州市、深圳市等限牌城市都是在差异水平上开放了车牌现行政策,像贵州贵阳市也是立即将摇号申请现行政策取消了,2021年相关现行政策再一次谈及放宽车牌,不难看出在制度方面仍有心再次实行。

汽车下乡主题活动让2020年汽车销售市场取得了合理转暖,现如今***部门将持续实行这一对策,因此2021乡村买车有补贴。殊不知2021年的实际一辆车补贴是多少还没有开始发布,但预估总体对策与以往不容易有很大差别,以往的汽车下乡补贴具体办法为:

补贴标准

汽车下乡补贴主题活动仅对于农业户口的消费者,仅有农业户口才可以得到补贴,而且农村百姓选购的汽车一定是3.5吨及下列大货车、1.6升及下列排气量新能源客车,及其对住户取代“国3”及下列环保标准汽车企业并购买车给与补贴。

补贴额度

补贴的额度是由车的价格来确定的,由于补贴额度规范是依据车子价格的10%来计算,最大的金额是5000。买车补贴中央财政部压力80%,省国家财政部压力20%、由本地省行政机关***方案补贴额度。

申请办理步骤

选购汽车下乡主题活动的客户只必须提前准备本人***件、户口簿、金融机构直补专用型银行存折、自己驾照、机动车登记资格证书正本、机动车辆等有关有效证件交至乡镇财政单位,历经审核后15个工作日之内补贴可能立即打进直补银行存折。

2021年汽车下乡主题活动实际意义

新一轮现行政策将充足地释放出来乡村地方的消费发展潜力,推动中国汽车更时尚提早来临,与此同时也将充分地带动自有品牌的销售量,推动汽车产业链进一步的恢复。

除此之外,国家商务部公布《通知》也表示着从***部门方面会毫不动摇地适用汽车销售市场发展趋势,为生产厂家及销售市场灌入了强心药。

百万购车补贴

关于继续实施汽车下乡政策的通知的汽车摩托车下乡操作细则

2021年3月3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发布了《四部门关于开展2021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文中表示新一轮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实施时间为:2021年3月-2021年12月。

2021汽车下乡活动的主要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深入实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稳定增加汽车消费,促进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引导农村居民绿色出行,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汽车下乡活动具体措施:

1、新能源汽车行业相关企业积极参与“双品网购节”,与电商、互联网平台等合作举办网络购车活动,通过网上促销等方式吸引消费者购买;

2、各地出台更多新能源汽车下乡支持政策,改善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推动农村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参与下乡活动企业研发更多质量可靠、先进适用车型,加大活动优惠力度,加强售后运维服务保障;

3、相关部委和地方***宣传平台、中国汽车工业协会自有及联动媒体宣传平台、各企业传播渠道等开展活动宣传报道,并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最受欢迎车型评选。

2022年汽车下乡补贴政策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农民购买能力,加快农村消费 升级,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汽车摩托车产品技术更新换代,实现内外需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国发 [2009]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以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关于印发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建[2009]104号)和《关于加大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实施力度的通知》(财建[2009]247号)精神,为更好地实施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政策,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是指农民购买或换购符合条件的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后由国家财政给予的补贴,包括农民新购微型客车、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摩托车的补贴资金和报废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并换购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的补贴资金。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包 括:

(一)微型载货车:是指至少四个车轮且用于 载货的机动车辆,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由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登记证书”中“车辆型号”项第一位数字为“1”或“3”或“5”、 “总质量(kg)”项不超过1,800kg的机动车。

(二)轻型载货车:是指至少四个车轮且用于 载货的机动车辆,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由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登记证书”中“车辆型号”项第一位数字为“1”或“3”或“5”、 “总质量(kg)”项大于1,800kg但不超过6,000kg的机动车。

(三)微型客车:是指至少四个车轮且用于载 客的机动车辆(不含轿车),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或由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登记证书”中“车辆型号”项第一位数字为“6”、“排量和功率(mL/kW)”项中排量不超过1,300mL的机动车。

(四)摩托车:是指两轮或三轮摩托车。

(五)三轮汽车:是指原三轮农用车。

(六)低速货车:是指原四轮农用车。

第四条 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 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和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和本细则的规定,共同组织实施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

财政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汽车摩托车下乡政 策,负责补贴资金管理,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确定下乡汽车摩托车生产企业、产品目录(以下简称产品目录)和授权经销商名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对《产品目录》内下乡产 品的价格进行监管。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对《产品目录》内生产企 业和下乡产品的组织管理,会同财政部确定下乡汽车摩托车的产品目录。

公安部负责对下乡汽车摩托车办理注册登记, 对报废机动车办理注销登记进行指导监督。

商务部负责下乡汽车销售和报废汽车进行组织 管理。

工商总局负责对产品目录内经销商经营行为的 监督管理。

质检总局和工商总局依职能监督管理《产品目 录》内的产品质量。

第五条 补贴资金的管理应遵循公开透明、直 补农民的原则。

公开透明,指补贴政策、办法公开,补贴资金 申请与发放透明。生产企业、产品目录和授权经销商的名单在全国公开;享受补贴资金的农民名单和补贴金额通过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信息系统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直补农民,指保证补贴资金全部直接补贴到农 民,确保农民得到实惠。

第六条 汽车下乡政策的实施时间为2009年3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摩托车下乡政策的实施时间为2009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

第七条 地方各级财政、发展改革、工业和信 息化、公安、商务、工商、质监部门应根据法律、法规及本细则的规定,加强对补贴资金、车辆报废、新车购买、所有权转移以及市场秩序、产品质量和价格等的管理与监督检查,防止骗取财政补贴资金行为的发生,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第二章下乡企业认定与下乡产品销售

第八条 下乡产品目录由汽车摩托车生产企业 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文确定,同时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网站上公布。下乡产品目录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第九条 汽车摩托车生产企业申请时应当在产 品质量、授权经销网点、售后服务、价格、产品标识、销售统计和政策宣传等方面作出明确承诺,并与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签订协议书,明确权利和义务,并缴纳一定数量的履约保证金。

第十条 申请进入产品目录的汽车摩托车生产 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 产品公告》并且产品通过国家强制性认证;

(二)在全国或部分省(含直辖市、自治区, 下同)具备完善的销售、维修保养等售后服务能力,销售及售后服务能够覆盖相应省的县级行政单位以下;

(三)授权经销商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 注册并与生产企业或生产企业设立的销售公司签订了销售协议。汽车授权销售商已向商务部门备案,其中微型客车的授权经销商应为已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备案的汽车品牌销售企业;

(四)经销商和销售网点具备独立开具税务发 票的能力;

(五)产品排放满足国家排放标准,在部分提 前实施更严格排放标准的地区满足当地排放标准;

(六)无违规及不良记录;

(七)必须配备计算机联网设备和相关操作人 员;

(八)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的其它条 件。

第十一条 只有授权经销商销售的汽车摩托车 才能享受补贴资金。

第十二条 汽车摩托车生产企业要通过商务政 策加强对经销商终端销售价格的监督,保证经销商不得对农民用户***取差异性价格政策,同时要求经销商进行价格自律。

第十三条 享受补贴资金的汽车摩托车产品必 须在车身外部显著位置标注汽车摩托车下乡标识。

(一)汽车生产企业应按规定制作“汽车下乡”标识,并随车提供给经销商。汽车经销商在将汽车销售给农民时,须在汽车尾部外表面显著位置上标注“汽车下乡”标识。

(二)摩托车生产企业应按规定制作“摩托车下乡”喷涂模板或强力胶标识,并随车提供给经销商。摩托车经销商在将摩托车销售给农民时,须在摩托车侧面显著位置用油漆喷涂模板或***用强力胶粘贴“摩托车 下乡”标识。

对于2009年2月1日以后销售给农民的没 有标注下乡标识的摩托车和2009年3月1日以后销售给农民的没有标注下乡标识的汽车,经销商应主动于2009年6月30日前为车主补加汽车摩托车标识,以便农民申请补贴资金。

第十四条 汽车摩托车生产企业承诺全面遵守 《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如实宣传、履行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不得虚***宣传,误导消费者。

第十五条 经销商在向农民销售汽车摩托车下 乡产品时,除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外,还应严格履行生产企业与***主管部门协议书中的承诺,禁止随意涨价、以次充好、以***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降低质量保证和服务标准。

第十六条 汽车摩托车生产企业及经销商应建 立《产品目录》内车辆的销售数据库,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数据报送当地县级(含)以上财政、工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商务主管部门。

第三章 补贴条件及标准

第十七条 农民申请补贴资金须满足下列条件 之一:

(一)农民车主报废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后购 买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

(二)农民购买微型客车(不含轿车);

(三)农民购买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

(四)农民购买摩托车。

第十八条 农民申请汽车摩托车补贴资金时, 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新购或换购微型载货车和轻型载货车, 每户不能超过一辆,且报废车辆与新购车辆的车主为同一人;

(二)购买微型客车,每户不得超过一辆;

(三)购买摩托车,每户不得超过二辆;

(四)承诺享受补贴资金的汽车,购买后两年 内不得转移所有权。

第十九条 农民以购买本细则规定的微型载货 车、轻型载货车为目的而报废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的,按以下标准给予报废补贴:

(一)报废三轮汽车,每辆补贴2,000元;

(二)报废低速货车,每辆补贴3,000元。

第二十条 农民按规定报废三轮汽车或低速货 车并换购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以及直接购买微型客车、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或摩托车的,按以下标准给予购买补贴:

(一)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和微型客车: 销售价格每辆5万元及以下的,补贴销售价格的10%;销售价格每辆5万元以上的,定额补贴5,000元;

(二)摩托车:销售价格每辆5,000元及以下的,补贴销售价格的13%;销售价格每辆5,000元以上的,定额补贴650元。

第四章 补贴申请、审核和发放

第二十一条 报废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并换购 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的农民,在按规定办理完成报废和注册登记手续后,向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请车辆报废和购买补贴,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复印件)或公 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行驶证 (原件及复印件);

(三)机动车销(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出具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购买人***、户口簿等相关***明 (原件及复印件);

(六)购买人储蓄存折(可以用粮食直补专用存折);

(七)《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申报 表》(见附件,可从网上下载,下同)。

第二十二条 购买微型客车、微型载货车、轻 型载货车或摩托车的农民,在按规定办理完成车辆登记注册手续后,向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请购买新车补贴资金,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复印件)或公 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行驶证 (原件及复印件);

(三)机动车销(原件及复印件);

(四)购买人***、户口簿等相关***明 (原件及复印件);

(五)购买人储蓄存折(可以用粮食直补专用存折);

(六)《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申报表》。

第二十三条 乡镇财政部门按本细则第三、 六、八、十三、十七、十八、十九和二十条的相关规定,通过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信息系统对农民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确认补贴资金数额,留存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及时建立下乡产品及补贴资金档案;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说明原因,并退回申请资料。在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信息系统投入使用 前,应当***取纸质审核等办法,及时审核农民申报的补贴资金。

第二十四条 审核批准的补贴资金,由乡镇财 政所或县级财政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农民的储蓄账户。

第五章 资金来源与结算

第二十五条 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 共同负担,其中,中央财政负担80%,省级财政负担20%。对新疆、内蒙古、宁夏、***、广西等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以及国家确定的“5·12汶川地 震”51个重灾县,省级财政应负担的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

第二十六条 中央财政应负担的补贴资金实行 事先预拨、事后清算的方式进行管理。

财政部根据测算的各省补贴资金规模,将中央 财政应负担的补贴资金按80%的比例预拨到省级财政部门。

省级财政部门要落实应负担的补贴资金,连同 收到中央财政拨付的补贴资金,在15个工作日内下达补贴资金预算,并根据预算及时将不少于50%的补贴资金逐级拨付至县级财政部门和乡镇财政所,其余补贴资金按需求进度拨付。

第二十七条 补贴资金按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 定办理拨款。

第二十八条 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实施过程 中,实际补贴资金超出预算的部分,由省级财政先行垫付。

第二十九条 每年4月底前,省级财政部门核实汇总本省上年度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及购买或换购汽车摩托车补贴电子档案资料,报财政部审核清算。

第三十条 经批复下达的补贴资金使用方案原 则上不得变更。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三十一条 各地财政部门应当安排工作经 费,用于加强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宣传、业务培训、销售网点监管、乡镇财政所补贴审核兑付、监督检查、公示以及必要的设备购置等。中央财政安排工作经费,对地方予以适当补助。

第三十二条 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财力情况, 支持汽车摩托车下乡流通网络的建设和完善工作。中央财政对各地建设和完善汽车摩托车下乡流通网络给予适当奖励。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 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国商总局和质检总局共同对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 地方各级***和相关部门应在各 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对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政策实施、下乡产品质量、企业售后服务、汽车销售价格等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监督管理,为农民购车提供技术、信息等服务,保证补贴资金全部、准确地发放给农民。

第三十五条 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 位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各级财政部门应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和检查,自觉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三十六条 地方各级***不得在本细则规定 之外对享受补贴产品实施其它限制,包括限制购车地区、品牌、车型、产地、经销商等,也不得对产品进行多次或重复检测,增加或变相增加企业和农民负担。

第三十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支付 补贴资金:

(一)原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手续不全或未办 理报废注销登记的;

(二)新购买的汽车摩托车不在《产品目录》 内;

(三)申报的补贴资金材料不全,且经告知后 仍不能补充齐全的;

(四)每年2月底前未申报上一年度补贴资金的;

(五)购买的汽车摩托车数量超过本细则第十 八条规定数量的部分;

(六)***取欺骗、瞒报等不正当手段套取补贴 资金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符合享受补贴资 金的。

第三十八条 汽车摩托车生产企业逾期未缴纳 履约保证金的,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取消其下乡资格。

第三十九条 汽车摩托车生产企业或销售商不 履行申请承诺、违背与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签订协议书规定的行为,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其授权人将依据情节轻重,***取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对该企业进行处理:

(一)通过媒体或其他形式对相关情况予以公 告;

(二)部分或全部扣除履约保证金;

(三)从汽车下乡补贴产品目录中剔除相关产 品;

(四)从汽车下乡补贴范围中剔除相关授权经 销商;

(五)取消进入汽车下乡补贴范围资格;

(六)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各地可 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操作办法,并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

第四十一条 本细则由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 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附1: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申报表.xls

附2:5.12汶川地震51个重灾县名单.doc

2020年汽车下乡补贴政策具体内容?

1.2022汽车下乡补贴车型:鼓励车型为15万元以内的汽车(含燃油车及新能源汽车);

2.2022汽车下乡补贴标准:每辆车补贴范围或在3000元-5000元。

针对汽车下乡补贴政策,业内专家预计,汽车下乡将促进燃油车20万-30万辆销量,促进新能源汽车30万-50万辆销量。

汽车下乡补贴如何申领?

1、前往汽车下乡指定销售网点,购买符合补贴条件的车型;

2、准备好以下证件手续:

(1)购车***原件及复印件;

(2)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加盖本辖区车辆管理部门业务公章)复印件;

(4)***原件及复印件;

(5)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6)购买人名字的粮食直补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7)汽车下乡标识卡。

3、前往所在地乡镇财政所申报补贴资金。

4、等待乡镇财政部门审核,并报送县财政部门。

5、县财政部门会在15个工作日内发放补贴,补贴将拨入用户个人储畜存折帐户。

法律依据

《关于开展2022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

(三)鼓励参加下乡活动的新能源汽车行业相关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积极参与“双品网购节”以及各平台自发组织的各类网络促销活动,支持企业与电商、互联网平台等合作举办直播或网络购车活动,通过网上促销等方式吸引更多消费者购买。

(四)鼓励各地出台更多新能源汽车下乡支持政策,改善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推动农村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参与下乡活动企业研发更多质量可靠、先进适用车型,加大活动优惠力度,加强售后运维服务保障。

省级财政按照购买新能源车在使用环节补贴资金1万元/辆、购买燃油车补贴5000元/辆的标准进行补贴。

以广东省为例,2020年5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如财政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将提前另行公告结束日期。购车合同日期、购车***开票日期、机动车注册登记日期和提交补贴申请日期均须在补贴期限内。

在汽车生产企业对我省农村居民综合让利基础上,省级财政按照购买新能源车在使用环节补贴资金1万元/辆、购买燃油车补贴5000元/辆的标准进行补贴。在补贴期限内,每位补贴对象只能享有1辆车的补贴。

扩展资料:

汽车下乡补贴的相关要求规定:

1、农村居民在“汽车下乡”栏目中提交的购车合同、购车***、车辆行驶证、***必须属于同一人。若不属于同一人,将无法获得补贴资金。

2、因提车、上牌需要一定时间,购车时请与汽车经销商确认预计完成车辆上牌时间是否在政策有效期内,防止上牌时间超过政策截止时间,导致无法享受补贴。

吴川市人民***-广东省2020年汽车下乡专项行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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